一是要實現企業監管的全覆蓋。目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等高危行業的部門監管職責規定明確具體,但對諸如食品加工之類的一般行業的部門監管職責規定的則較為模糊,導致在一些地區,對這樣的企業出現了監管真空。
二是要加大對企業非法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目前某些非法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遠遠低于企業的非法違法獲利,導致企業敢于鋌而走險。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督促企業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
三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加強企業的基礎建設。為安全生產監管提供法律支撐,明確盡責免責的條件和獲準,明確綜合監管、行業監管、部門監管的職責,實現分工協作、各司其職,不互相推諉。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投入提供法律支撐,加快推進力度并落到實處。為規范自由裁量提供法律支撐,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縮小自由裁量權空間,提高執法的質量。
四是要改變傳統的執法檢查方式,實行專家檢查,務求實效。安全生產要依靠專家、依靠科技,搞安全檢查的必須是內行,最好是專家。組織機關干部搞安全大檢查,轟轟烈烈,貼標語、掛橫幅什么的,實際用處不大。比如搞化工檢查,讓不懂行的人去,不僅發現不了隱患和問題,而且到現場去還有危險。
(采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