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嚴管爆炸物品 全面構筑“防火墻”
來源: 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瀏覽: 2460 發布于2010年11月12日
公安部近日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 切實做好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的意見》,任務目標是進一步加大爆炸物品監管力度,全面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公安部要求:一是依法嚴格加強安全監管。要重點抓好煤礦開采等礦產開采領域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工作;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源頭管理,依法落實有關部門和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加大巡邏力度。二是深入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要及時消除涉爆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爆炸物品儲存庫治安防范建設;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單位為重點,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隱患,重點排查事故多發路段、交通違法行為多的路段、安全防護設施和管理設施嚴重缺失路段;健全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三是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推進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開展安全運行狀況評定,督促落實動態監管責任。公安部還要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應急救援處置,嚴格責任事故查處,并加強安全規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