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央企業建設項目
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調查的通知
安監總廳安健〔2011〕119號
各中央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精神,為加強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經研究,決定對2009年以來中央企業存在職業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執行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一次摸底調查,調查范圍為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授權的有關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的項目(不含煤礦建設項目和海洋石油建設項目)。
請各單位認真填報《中央企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匯總表》及《中央企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調查表》(見附件),加蓋公章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將書面材料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無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或者所屬建設項目未執行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的單位,也要實行零報告。
聯系人及電話:丁曉文,010—64463620
附件:
1.中央企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匯總表
2.中央企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調查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