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金山溝煤業“10·31”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瀏覽: 4639 發布于2016年10月31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重慶市永川區金山溝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 33 人死亡、1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3682.22 萬元。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山溝煤礦在超層越界違法開采區域采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藝,不能形成全風壓通風系統,使用一臺局部通風機違規同時向多個作業地點供風,風量不足,造成瓦斯積聚;違章“裸眼”爆破產生的火焰引爆瓦斯,煤塵參與了爆炸。事故的間接原因有:1.長期超層越界違法開采。金山溝煤礦未取得探礦權,2013年 5 月以來,擅自組織 K13 煤層鉆井地質勘查工作,且在超過采礦許可證許可范圍的 K13 煤層長期超層越界違法開采。2.違規使用民用爆炸物品。金山溝煤礦未組織爆破作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實施爆破作業的人員未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3.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不落實。金山溝煤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未配備礦長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空崗。4.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金山溝煤礦向安全監管監察等部門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全面、不真實,隱瞞了超層越界區域情況。拒不執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求退出越界區域的指令,擅自啟封已經驗收的封閉墻,繼續違法施工、生產,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下達的停產整改、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停止一切采掘作業等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