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眾昌化工有限公司“12·18”較大中毒事故
瀏覽: 5114 發布于2018年12月18日
2018年12月18日10:20左右,如皋市眾昌化工有限公司17#廠房東半部分的氟胞嘧啶合成車間的氟化氫冷凝回收崗位R-05冷卻釜及外置循環冷卻器由于設備冷脆超壓爆裂,導致液氮和氟化氫泄漏事故,造成3人中毒死亡、1人受傷。事故直接原因:氟化氫冷卻釜和冷卻器殼程材質不滿足液氮深冷要求,受液氮快速降溫驟冷作用變脆;氣相氟化氫與搪玻璃反應后,冷卻釜內筒受到腐蝕,引起其強度下降;加之液氮尾氣出口閥處于關閉狀態,蒸發的氮氣造成系統內壓力升高;在驟冷、內筒腐蝕以及壓力共同作用下,冷卻釜夾套和冷卻器殼程發生粉碎性炸裂,冷卻釜內筒底部破裂,冷卻釜內和冷卻器管程內的液態氟化氫和夾套、殼程內液氮泄漏,導致作業人員中毒。事故間接原因:1.眾昌化工公司安全管理混亂,違規組織試生產,事故裝置未經審批擅自改變,未開展風險評估;隨意變更冷凝工藝、冷媒介質和設備設施,且使用禁止介質,導致搪玻璃釜內筒表面搪玻璃層和碳鋼腐蝕,降低了內筒強度;未按規定編制試生產方案和操作規程,更沒有按規定組織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工藝、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缺失;對作業人員操作技能培訓不到位,致使作業人員對生產現場存在的風險不能及時發現和處置。2.氟胞嘧啶生產工藝技術提供方未能按照合作協議履行好提供設備的安裝改造等工作。3.如皋市長江鎮貫徹落實上級安排部署不到位,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不力,對監管人員履職能力不足的問題未能及時解決;對眾昌化工公司工藝設備變更、違規組織生產監督檢查不力,導致事故隱患長期存在。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未按規范進行檢測檢驗,在對搪玻璃釜檢測時,過程不嚴謹,審核把關不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