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省化工企業凡采用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和涉及劇毒、高溫、高壓、易燃、易爆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儲罐、罐區、庫區),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化工企業自動化改造工作,屬省政府掛牌督辦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化工企業必須于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及驗收工作。
二是自動化改造過程中,對裝置或設施已納入危險工藝目錄,但認為不屬危險工藝不須進行改造的,要經專家論證、確認后,出具明確意見;屬局部或單個裝置、設備無法設計、安裝相應控制儀表裝置,不能實現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裝置的,要組織有關專家和設計單位進行充分論證,提出明確處理意見和采取的其它安全措施。
三是自動化改造工作完成后,企業業主要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和設計、施工等單位對自動化控制及安全聯鎖停車裝置進行驗收,嚴把質量和技術關。
四是自動化改造工作備案監督管理實行分級負責。省安全監管局負責實施中央駐滇企業、省屬企業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自動化改造工作的備案監督管理;各州(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實施對本地區除中央駐滇企業、省屬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自動化改造工作的備案監督管理。
五是化工企業在自動化控制改造過程中,若既增加了自動化和聯鎖控制設施,又調整了裝置的工藝流程,更換了生產設施的,如果其工藝流程或生產設施的改造工程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技改項目或化工建設技改項目范疇,應當依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云安監管[2009]96號)實施監督管理。
六是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自動化控制指導方案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自動化改造工作,并對自動化改造工作質量全面負責;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要對自動化改造設計和施工質量負責;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自動化改造驗收備案工作,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對化工企業自動化運行跟蹤檢查機制,防止出現敷衍了事和走過場的現象,確保自動化改造工作完成后,達到提升化工企業本質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