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生事故的概率不存在個體差異時,即不存在事故頻發傾向者時,一定時間內的事故發生次數服從泊松分布,這種情況下,事故的發生原因是由于工廠里的生產條件、機械設備以及一些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另外,一些工人由于存在精神或心理方面的疾病,如果生產操作過程中發生一次事故,則會造成膽怯或精神過敏,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這句話對于安全生產工作同樣適用,當再繼續操作時,就有重復發生第二次、第三次事故的傾向,符合這種統計分布的主要是少數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工人;當工廠中存在許多特別容易發生事故的人時,發生不同次數事故的人數服從非均等分布,即每個人發生事故的概率各不相同,這種情況下,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的。
人員的選擇成了預防事故的重要措施,通過嚴格的生理、心理檢測,從眾多的求職人員中選擇身體、智力、性格特征及動作特征等方面優秀人才就業,而把企業中的所謂事故頻發傾向者解雇。頻發傾向理論是早期的事故致因理論,顯然不符合現代事故致因理論理念,筆者認為,通過檢測選拔人才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更不符合企業聘用人才公平、公正的原則,因此,可以把不適合某個崗位的人員調到另一個適合他的崗位,不僅減少了事故發生的可能,而且還激發了他的工作熱情,這才是真正的任人唯賢。
(張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