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黃島區奧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21”一般中毒事故
瀏覽: 4771 發布于2018年11月21日
2018年11月21日14時50分許,位于黃島區臨港管區內,青島奧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進行拆除排水管道混凝土堵塊施工作業時,施工人員在污水井內中毒昏迷,現場人員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后經救治無效,于次日9時50分醫院宣布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55萬元。事故直接原因: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違規用氧氣進行通風,未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進入污水井內清理水泥堵塊時,東側污水井內污水攜帶有毒有害氣體進入事發污水井并逐漸蓄積,導致施工人員中毒昏迷,在救援時,未佩戴相關應急救援器材,盲目施救,導致其中毒昏迷致死。事故間接原因:1.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并排除污水井內存在中毒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未設置安全防護措施,未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未配備應急救援器材。2.企業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缺失,未制定有限空間應急救援預案;未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