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加強輕質油儲罐安全運行
來源: 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瀏覽: 4382 發布于2010年08月11日
2010年5月9日,中國石化上海高橋分公司1臺5000m3重整原料罐發生閃爆著火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硫鐵化合物自燃。為避免類似事故重復發生,中國石化組織開展對有關企業進行了專項調研檢查,積極開展煉油企業輕質油儲罐安全隱患治理工作。針對夏季雷暴雨、臺風等惡劣氣象狀況頻繁出現的現狀,中國石化要求:
一、各企業要落實好輕質油儲罐防雷、防靜電和防暴雨措施,嚴格惡劣天氣下的現場作業管理,確保安全運行。
二、嚴格工藝操作管理。要根據全廠硫平衡情況,按照裝置設防標準組織原油采購和加工,減緩設備腐蝕;要完善輕質油品質量指標監控體系,按指標控制好輕質油品蒸汽壓,避免C4等輕組分進入輕質油儲罐;嚴格執行輕質油儲罐收付料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加強現場巡回檢查,及早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三、確保儲罐及設施狀況完好。要加強對輕質油儲罐及設施的檢查和維護,確保儲罐及其附件和防雷防靜電設施、降溫設施、火災報警及消防設施等處于完好狀態。輕質油儲罐有氮氣保護設施的企業應確保氮封完好并投用。
四、完善儲罐腐蝕監測體系。各企業要建立健全儲罐腐蝕監測制度,對全廠輕質油儲罐進行腐蝕狀況普查,特別是對儲存介質硫含量高、連續運行時間超過2年的輕質油儲罐應進行重點檢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停用檢修。
五、加強輕質油儲罐安全風險評價。各企業要建立輕質油儲罐罐頂空間可燃性氣體分析監測制度,定期組織對儲罐不同狀態下的罐頂空間氣體進行化驗分析。對浮頂罐,如發現罐頂空間可燃性氣體出現超爆炸下限情況,應立即組織檢查,分析原因,開展安全風險評價工作并采取措施,確保不發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