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12·22”一般其他爆炸事故
瀏覽: 4245 發布于2016年12月22日
2016年12月22日9時30分,位于大嶺山鎮水朗村的東莞宏盛工藝制品有限公司廠區內發生一起事故,造成4人受傷,其中2人因傷勢過重,于次日下午14時許搶救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27.6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管道內殘留著可燃易爆的木質粉塵,拆除工程的施工人員在作業前沒有清理干凈后就開始進行切割拆除作業,使用可產生高溫及火花的電動切割工具進行動火作業,造成管道內粉塵產生陰燃,在吊車起吊過程中,管道內殘留的粉塵擴散形成粉塵云,發生粉塵爆炸。事故的間接原因:1.拆除工程作業方對于存在較大燃燒爆炸隱患的拆除作業認識不足,事前未編制施工方案,僅憑經驗工作,未充分認識到燃爆事故的可能。2.拆除作業的人員未經相關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安全意識不強。3.拆除作業工程組織人,現場作業人員在施工前對現場作業環境及作業對象風險分析不足,現場的可燃易爆粉塵沒有清理或進行相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