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應急管理廳公布了尉氏縣旭梅(開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封旭梅公司”) “6·26”較大燃爆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7人已被司法機關采取措施,另外還有2名相關企業責任人被建議處理。
2019年6月26日,開封旭梅公司天然香料提取車間發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000余萬元。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錯誤操作,使常壓設備帶壓運行以及開封旭梅公司擅自變更設備工藝和用途。事故間接原因是,在技術方面,開封旭梅公司未及時排除事故隱患;張家港亙揚智能設備有限公司在設備設計和制造方面存在問題。在管理方面,開封旭梅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莊頭鎮安監辦監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不清,不具備開展工作的基本業務知識;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到位,監督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圖形式、走過場;安全檢查計劃性不強、隨意性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