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協會黨委印發《關于召開2021年度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通知》,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檢視問題,堅持實事求是,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高質量開好2021年度組織生活會,扎實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通知要求,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和關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特別是《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等全會文件和輔導材料,學習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組織引導黨員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自我革命,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打牢開好組織生活會、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思想基礎。
通知指出,要深入查擺問題。支委會主要對照黨章規定的職責任務,對照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要求,對照完成黨史學習教育、上年度組織生活會問題整改情況等,全面查找在發揮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黨員主要對照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號召和要求,對照新時代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對照革命先輩和先進典型,聯系實際進行黨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堅定、“四個自信”強不強,看對黨忠誠是否堅定、“兩個維護”強不強,看責任擔當是否堅定、斗爭精神強不強,看自我革命是否堅定、“四自”能力強不強,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學習、工作、能力、紀律、作風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支委會和黨員查擺的問題分別形成問題清單。
通知強調,要嚴格落實相關制度規定和任務要求,保證高質量開好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會前,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談心談話,相互提醒、交流提高。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組織黨員進行評議,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黨員要對黨支部的工作進行評議。支委會要綜合黨員日常表現和民主測評結果,實事求是地對每名黨員提出評定意見。會后,針對查擺和評議出的問題,支委會要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事項和整改措施、整改時限,黨員要作出整改承諾,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各黨支部召開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5日前將有關安排報協會黨委,協會黨委將視情況派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