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應急局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
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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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應急管理局及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關于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的通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進一步推動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范各類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經研究決定,對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述責述安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述責述安范圍
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企業(包括倉儲經營)、使用企業以及化工、醫藥企業主要負責人。
二、述責述安主要內容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三)組織編制修訂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
(四)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的情況;
(五)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情況;
(六)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七)組織編制修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
(八)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九)安全總監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安全風險研判制度、安全承諾公告制度落實情況;
(十)本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防護要求,工藝技術路線的安全特點,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主要風險及管控措施,以及開展風險辨識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十一)接受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的次數;受到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的情況;被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十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發生變化,重大工藝變更、重大設計變更、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發生變化,及企業停產檢維修情況;
(十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查出的問題和隱患的是否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或聘請安全專家開展檢查情況;
(十四)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市應急管理局和區應急管理部門部署的相關重點任務情況;
(十五)其他需要匯報的內容。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是市應急管理局推動本市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范安全事故的一項創新舉措。各區應急管理部門一定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述責述安工作作為強有力的抓手,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每年年初與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承諾(責任)書,并按規定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工作。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準備,按時參加,確保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參與率達到100%。
(二)區分層次,分類實施。年度分級優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年底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進行述責述安;年度分級良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半年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進行述責述安;年度分級中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進行述責述安。
(三)嚴密組織,注重實效。各區應急管理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安必須由本人進行匯報,不得委托他人匯報,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的,企業要于匯報前5天內提出變更匯報時間的申請。期間市應急管理局和區應急管理局的參會人員將就有關問題與企業進行質詢和交流。堅決避免此項活動流于形式,確保述責述安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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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