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編辦調整完善了我省職業衛生監管職責分工,明確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診斷治療、職業病人社會保障分別由一個部門為主負責的指導原則,安監部門在預防環節依法實施監管。通知指出,各地要盡快調整理順職責,建立健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政策引導和資金投入,力爭用2年的時間,形成省、市、縣三級職業衛生技術支撐體系。
職業病防治是一項長期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在繼續做好職業危害申報、作業場所監督檢查和粉塵、高毒物品危害專項治理等工作的基礎上,要重點圍繞職能調整中新增職責,積極開展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職業衛生審查及監督檢查工作,防止項目“帶病”生產和運行。要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做好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時的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如實、無償向職工提供。同時,積極開展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