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河南鑫宏保溫材料有限公司“11·3”較大爆燃事故
瀏覽: 4965 發布于2018年11月03日
2018年11約3日6時40分許,蘭考縣河南鑫宏保溫材料有限公司生產車間較大爆燃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85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鑫宏公司將丙烷作為發泡劑,在生產設備減速器出現故障停機維修時,未關閉熱熔擠出機丙烷氣體閥門,導致丙烷氣體泄漏約2.5小時,泄漏量約300公斤,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到員工操作南墻偏西側配電箱內的非防爆開關產生電火花,發生爆燃。事故的間接原因有:1.該公司在使用可燃氣體丙烷的工藝裝置和儲運設施區域未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2.該公司生產廠房內所有電氣設備均不防爆,不符合GB50058的要求。3.該公司廠房密封性強,通風效果差,加之丙烷氣體長時間大量泄漏且爆炸極限低,比重大于空氣,容易在地面聚集。4.公司法定代表人、出資人和實際負責人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無安全生產規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與實際不符,直接將工藝流程寫成使用二氧化碳作為發泡劑使用,存在弄虛作假,通過環保部門審批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