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興市應急系統加大化工及危化品領域安全風險研判,緊盯關停化工企業、危化品純票據經營單位等,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全面開展擴線反查,依法從嚴從快處置,強化執法震懾效應。目前通報5起危化品領域典型案例,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再上“緊箍咒”。
非法經營危化品案
危化品純票據經營單位
宜興市新建鎮國忠工業氣體供應站為危化品純票據經營單位,只能進行票據貿易往來,該單位擅自改變經營方式,在一間廢棄小學內儲存14瓶二氧化碳(危化品序號:642)、4瓶乙炔(危化品序號:2629)、7瓶氧氣(危化品序號:2528)、8瓶氮氣(危化品序號:172)。
其行為涉嫌違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市應急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帶儲存的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化品,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非法儲存危化品案
關停化工轉流通單位
江蘇金特耐科技有限公司、宜興市金博化工有限公司均為關停化工轉流通單位,廠區無危化品專用倉庫,經營范圍僅是一般化工產品。因疫情影響,2家企業將委托第三方加工的危化品原料儲存在廠區非危化品倉庫,江蘇金特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儲存無水乙醇(危化品序號:2568)3桶、環氧丙烷(危化品序號:979)11桶。宜興市金博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儲存NP-10(即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危化品序號:1726)25桶、甲醇(危化品序號:1022)100kg。
危化品使用單位
宜興市高塍新興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使用到危化品硫酸,未將硫酸(危化品序號:541)16桶儲存在危化品專用倉庫。
危化品經營帶儲存單位
宜興市高晶化工有限公司領取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上明確,許可范圍內的危化品僅能儲存在450.1㎡的甲類倉庫,其現將氫氟酸(危化品序號1650)、正磷酸(危化品序號2790)、氫氧化鈉(危化品序號1669)、硫酸(危化品序號1302)、鹽酸(危化品序號2507)等危化品儲存在乙類倉庫,不符合儲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