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業病界定更為寬泛
“重復性勞動損傷”或由有毒物質造成的呼吸道疾病等,都自動被認定為職業病。
企業有專門醫生或者合同醫院,由專門醫生或合同醫院的醫生經檢查后可以出示證明,如果沒有則由社保部門指定醫學專家認定。
2. 職業病患者有權要求治療,造成的傷害將經濟補償
患上職業病的職工有權要求治療,如果造成的傷害迫使其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從事類似工作或者必須減少工作時間和強度,甚至永遠喪失某種工作能力,他們可以要求得到金錢補償。
1. 工業醫學培養專業企業醫師
針對工廠事故和職業病,德國高校開設相應專業培養工業醫學醫師,大部分在企業擔任企業醫師。
企業醫師必須具備法律基礎懂得《職業病規定》、《事故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健康保護問題上向企業主和就業工人提供建議,對工人進行體檢并進行工業醫學評價。
2. 嚴格的職業病管理
按職業病種類建立職業病名單,而在名單中未作規定的疾病,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該疾病與長期從事的工作有關,也可得到相應賠償。
同時輔以監督制度,職業聯合會負責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監督企業以及鑒定企業醫師的診斷結果,在發生法律糾紛時,有義務查明真相。
3. 監督管理,分工明確,職能清晰
德國勞動安全領域存在著雙軌制,勞動保護(指職業病防治)與事故預防分屬不同機構管理。
行業公會就負責事故預防,并負責管理工傷保險,各行業公會的技術監察員負責事故預防監督工作;勞動保護工作(職業病防治)由國家負責,國家行業監督局的監察員負責監督勞動保護工作。國家行業監督局和行業公會密切合作,監督管理,分工明確。
4. 經濟手段防治工傷事故與職業病
根據企業的風險和工傷事故發生情況,調整企業繳納保險金的差別費率與浮動費率,從而激勵和督促企業改善安全生產狀況,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
同時從保險基金中專門支出經費,為企業開展預防工傷事故與職業危害的服務,降低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
5. 強制定期檢查,更換工作崗位
新工人要進行勞動健康檢查;特殊工種的工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對可疑職業病患者,雇主有責任為其更換工作崗位。對健康已受到一定損害的人員雇主要承擔對其進行轉業培訓的費用;勞動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承擔。
6. 面向雇主、雇員開展免費安全教育培訓
行業公會設立了22個培訓中心,在培訓中心、流動培訓車、企業內部及地方的培訓中心通過電視、微機等工具為雇主、雇員提供基礎和勞動安全教育培訓。技術監察員擔任安全計劃和大學里的講師,參與培訓的學員在培訓期間的食、宿、培訓、交通一律免費,經費由行業公會在工傷事故預防經費中列支。法律規定所有負責勞動安全的人員都必須參加培訓。
7. 煤礦行業的職業病防治
德國煤礦企業均配備有先進的設備,采取了有效的預防火災的措施,比如配備CO檢測設備、井下自動滅火器,為保障生產安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同時,專業的防塵技術措施也保障著礦工的健康。他們非常重視礦工自救,為礦工配備有自救器,每個礦業公司都有救護隊,經過培訓,煤炭員工兼職救護隊工作,各種訓練和救護設備非常完善。
在德國,煤礦工人在真正下井工作之前,必須接受至少3年的培訓。如果煤礦出現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煤礦警察有權中止一切煤礦生產活動。總體來說,是先進的技術裝置和人員培訓防止了生產事故的發生。
8. 職業病診斷
德國的職業病防治具有層級制的特點。勞動衛生主管部門診斷后向職業協會提供診斷意見,職業協會若提不出否定證據,則同意勞動衛生主管部門的意見。
1. 跟蹤危險程度高的工作場并強制實施保障
美國職業安全局跟蹤具有嚴重、故意或反復違反相關規定的雇主,重點關注傷害事故率和職業病發生率最高的工作場所的實施效果。全國分支機構有計劃有重點的進行檢查。
2. 普通醫生可做職業病鑒定,治療納入醫保
美國沒有政府設立的職業病鑒定機構,任何普通執業醫生、甚至家庭醫生都可以在法律上對職業病的進行診斷。
美國把職業病的診斷和治療納入了勞動者醫療保險體系,同時接受政府勞動部門及司法部門的監督和仲裁。
3. 大學和醫學院設職業病醫療專業
美國許多大學和醫學院有專門的職業病醫療專業培養這方面的專門人才。
4. 立法規范,嚴懲違反工作場地安全條例的企業
美國國會于1970年通過了《職業安全衛生法》,從雇主的職責、雇員的權利和監督管理三方面敘述職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要求為全國工人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條件,并制定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標準。
布什政府曾出臺過一系列修訂的政策,賦予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更大的權力來懲罰那些違反工作場地安全條例的企業。
1. 定期體檢,重視防治研究
各市建立健康管理中心,一些企業有自己的健康管理會館,不僅對職業病,而且開展成人病的定期檢查。
開展多方面防治研究工作:人與機器;人與環境;勞動生理;勞動環境及成人多發病研究。在職業病的科研上,集中力量探討塵肺,矽肺。
2. 日本產業醫學綜合研究所,先進而細化的研究
機構設置分為六大部,主要通過科研來監測、評估、消除作業環境中的有害因素。其中健康危害預防研究部負責職業病病因的調研,職業病早期發現所需檢查指標的開發;有害性評估研究部負責開展作業環境是否存在有害因素危害健康的調研等。
3. 對塵肺人員完整的健康診斷與分類管理
企業職工有完整的健康診斷:包括就業時的健康狀況診斷、定期的健康狀況診斷、定期以外的健康診斷、離職時的健康狀況診斷。
對接塵人員的X光膠片及生肺墑診斷結果記錄必須保存7年。另外,職工離職時及離職后接受三次管理,及時公布健康管理手冊,每年提供一次健康診斷的機會。
意大利
1. 勞動者享有強制性職業傷害保險
意大利勞動者享有強制性職業傷害保險:全民基本醫藥保險與強制性職業傷害保險。
2. 國家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
勞動部所屬的職業傷害保險局專門診斷;臨床醫生日常出診過程如發現疑似病例則須依法上報。
3. 完善的職業安全監督管理
衛生局職業衛生安全監督兼具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的職能,有權進行立案調查。
1. 政府投入
英國安全與健康委員會和安全與健康執行局每年擁有500多項科研項目及大約3400萬英鎊科研費用,同時鼓勵社會上其他科研部門與單位參與。
2. 立法約束
1974年頒布了《職業安全與健康法》,從雇主的職責和權力、雇員的權利、生產安全與健康的管理體系和制度、科研框架、監督管理等方面敘述職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3. 學校課程加入職業風險教育
普及風險意識教育, 包括以2000年開始修改蘇格蘭和威爾士全國學校課程, 加入職業風險教育。
4. 以經濟手段約束企業
通過英格蘭新的“小企業服務”和蘇格蘭及威爾士的類似結構以及建立補償方案, 更有效的約束小企業。
5. 政府與民間機構、協會相結合
機構有安全與健康委員會和安全與健康執行局,安全與健康委員會負責監督安全與健康執行局。
執行局中的現場執行部門要協調事故,醫療服務,法律援助。同時民間組織、行業協會、商會、培訓和地方企業委員會、工會和公民指導局(免費幫助個人履行其權利和義務)職能分工明確,使保障力度加大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