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中國安全生產網刊載了《京能集團四年兩起爆炸事故:規章監管形同虛設》的新聞報道,文中報道了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的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公司焊接工人把儲有300噸柴油的儲油罐錯當作空罐違規作業,導致柴油罐燃爆,造成3人死亡1人失蹤的惡性事故。這是該企業四年內發生的第二起違章操作造成爆炸事故,一家大型企業接連發生同一類安全事故,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制度執行上不嚴,把制度當成擺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有效防范生產經營過程安全風險的重要措施,是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是從業人員的安全作業的行動指南。該企業事故經初步判斷事故是現場作業工人缺乏安全常識,沒有嚴格履行工作流程造成的。據記者從京隆發電有限公司了解到,按照規定,進行明火作業共有4步流程:工人首先開具“工作票”,持“工作票”入場,再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簽發“動火票”,然后由發電部派出技術員檢測罐體內的氣體濃度,檢測通過后,才能持“動火票”作業,且由監管員全程跟蹤作業。而此次作業存在多處違規,作業工人只辦理了“工作票”,由于“動火票”的缺失,導致“檢測罐內氣體濃度”和“跟蹤作業”兩道工序沒有啟動,最后導致事故發生。然而,就是一個如此嚴格的作業程序,在一個大型企業緣何被層層忽視,為什么同一類事故在一家企業接連發生,其原因是企業把制度拋在腦后,當成可有可無的“裝飾品”,接連發生事故也就不足為奇。
其實在現實中,企業違章操作、視制度為兒戲的不僅僅是京隆發電有限公司,在其他企業也時有發生。筆者經常走訪一些企業,了解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經常可以發現這樣的問題,企業的各項制度、機構設置往往很健全,但當你走進車間、庫房、配電室等生產現場時,違章現象比比皆是,如:工作簡化手續、電工操作不穿戴絕緣防護用品、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有毒作業場不佩戴防護面具等,之所以出現這些違章現象,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制度執行不力,落實不夠。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規范和行為準則,是約束人的安全行為的指導性文件。如果制定規章制度就是把它放在哪里當做擺設、當成一個“作秀”的東西,或把它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而制定,或是為了做些表面文章、裝潢門面、搞些花架子而制定,或是為了把制度當做逃避責任的借口而制定,至于制度執行不執行、執行得怎么就不去管它了,那這樣的制度比沒有制度更可怕。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讓遵章守紀成為每個干部職工的自覺行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違犯勞動紀律,不論大事小事凡是制度規定的,都嚴格遵守,凡是制度要求的,自己都應該認真執行,確保企業生產和干部職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