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化工廠“2·4”中毒事故
瀏覽: 4439 發布于1995年02月04日
1995年2月4日2時40分,河北省辛集市化工廠硫酸鋇車間化硝工序發生一起因違章作業導致的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2人中毒死亡。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當班組長用剛盛過濃硫酸的塑料桶去清掏混濁硝水。該廠作業規程明確規定:“清硝水罐時,要防止酸性物質及雜物混入。”該工段也多次開會強調:使用盛硫酸的桶清掏硝水,必須用水將酸沖洗干凈。事故當天,由于天氣寒冷,酸液粘度較大,桶壁附酸較多,當這些酸與硝水中的硫化鈉(經分析硝水中含量為0.6%)接觸反應,放出硫化氫氣體。農民工由于不懂,又在罐內,首先中毒,組長盲目搶救,因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也中毒身亡。2.事故正值春節過后不久(正月初五凌晨),廠里有關職能部門節日期間監督檢查不力,使崗位勞動紀律松弛,職工思想渙散,互相頂班、替班現象嚴重,死亡的農民工進廠僅9天,且未經技術培訓和三級安全教育。3.人工入罐清掏混濁硝水的辦法落后,沒有嚴格執行“化工安全生產禁令”中進入設備容器的“八個必須”,以致釀成事故。4.現場沒有任何氣體防護器材,一旦有人發生中毒,或是束手無策,或是盲目處理,不僅救不了中毒者,反而使搶救者也中毒,使事故后果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