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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廳危化函〔2008〕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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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報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頒證情況有關事項的通知 |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自2006年9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定期報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備案證明頒發情況的通知》(安監總廳?;?006〕272號)印發以來,大多數地區安全監管部門按照要求,按月對本地區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備案證明頒發情況進行統計并按要求及時上報,為及時掌握全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備案證明頒證工作進展情況,促進各地區做好頒證工作、上網公布并向有關部門通報頒證企業名單、加快工作進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當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和備案工作首次大量集中頒證工作基本結束,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和備案工作轉入了日常的管理。經研究,決定從2008年1季度起,由原來每月報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和備案情況改為每季報送?,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季報的主要內容 1.本轄區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備案證明的頒發情況,已頒發許可證和備案證明企業名單上網公布情況; 2.企業持有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備案證明的情況; 3.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按品種分類的許可和備案情況。 二、季報的報送方式和時間要求 各省(區、市)安全監管局要按照季報內容的要求,認真匯總本轄區的工作情況,填寫“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備案證明頒證季度報表”(以下簡稱季度報表,見附件),在每季度第1個月月底前,將上一季度的頒證情況報送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并將填好的季度報表電子文本發送到專用信箱(信箱地址:chemyp@chinasafety.gov.cn)。在填報季度報表時,可以另附文字補充說明。 聯系人:田樂群 電話:010—64463328、010—64463070(傳真) 附件: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