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行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已實施多年,幫助很多企業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管理要素框架,對規范企業安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發揮了較大作用。但近幾年出現了質量滑坡和“兩張皮”現象,沒有實現全員參與;很多企業把標準化搞成了形式主義,取證后的運行質量大打折扣,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僅是“紙上達標”。那么,“紙上達標”誰之過?該如何提升安全標準化運行質量?
“兩張皮”是何原因
事實上,“兩張皮”“紙上達標”的問題的確存在。記者了解到,個別企業老板只關心能不能發證,不關心標準化的實際運行效果;有的管理人員和員工難以理解創建安全標準化企業對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它當做一項攤派任務來對待;有的企業檢查來了就抓一抓,檢查走了,該啥樣還啥樣,使標準化工作流于形式;甚至有的企業只是找一套模板,填寫一下表格,或者找第三方中介結構幫忙整理一套資料,安全部門照著填填應付評審和檢查;還有企業在運行過程中執行標準不嚴格,在執行、培訓、檢查、考核等環節中都存在執行走樣的現象,安全生產標準化得不到常態實施。
而造成“兩張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企業負責人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實現全員參與、安全管理人員專業素養不足以及風險管理不到位。這樣的“紙上達標”已經嚴重制約了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推行,讓安全生產浮于形式,停留在紙面,難以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甚至掩蓋了問題、遮住了隱患,威脅到企業的生產安全,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專家齊玉純告訴記者。
齊玉純表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搞好企業安全管理的工具。但在很多企業,無論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從業人員,不是塌下心來去認真、深入地研究標準化評審標準,并與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情況相結合,藉此提升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而是只為應付檢查而搞“紙上談兵”,達標后“刀槍入庫、馬放南山”。一些地方監管部門、標準化評審(培植)機構的做法也對“紙上達標”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找準切入點發力
齊玉純表示,安全生產標準化“紙上達標”并非偶然,也決非在一兩個或幾個單位中存在。要想解決這些問題,所有相關人員必須牢記安全使命,樹立正確價值觀,從思想上查找根源,盡職盡責,從自身的工作職責著手,找準切入點,切忌應付了事。
一方面,監管部門、評審(培植)機構切不可只看某項工作在紙面上做了還是沒做,更要看是否做到位。比如教育培訓方面,不能只在辦公室里查看培訓完成了多少學時,更要看參加培訓的人員是否具備了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無論是檢查還是評估,都要做到“查文件、現場檢查、人員訪談”三方面并重,甚至更加重視“現場檢查、人員訪談”。
另一方面,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有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牢固樹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這一點務必保持清醒。譬如,對于標準化“管理制度”要素,標準化創建過程中,對于建立、修改的制度,要注重是否與企業的實際有機結合,與企業的管理體系相融合,并有效落實。又如,對于標準化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條款,要確保各崗位、各層級的安全職責與其崗位(工作)職責相對應,做到“各掃門前雪”,進而做好考核,形成責任具體、環環相扣的“責任鏈”。
嚴格評審,增加激勵
當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從相關要求上來說不得不做,從企業實際需要上來說不能不做。但如何落到實處,是大多數企業需要解決的問題。
江蘇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安全負責人劉林密指出,現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及其評價導則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標準沒有協調一致,要素繁多,對部分企業來說不夠接地氣。考評機構與考評員魚龍混雜,缺少企業安全管理經驗,重臺賬輕現場,重制度記錄形式輕要素責任和風險管控措施落實,讓企業疲于應付臺賬記錄。此外,政策引導激勵機制不健全,運行質量未與企業切身經營管理、法律風險成本、稅率等利益掛鉤。
針對這些問題,劉林密建議,主管部門組織應對危化品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規范和評審導則進行修訂完善,把握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核心要素,突出法規標準關鍵要素;規范考評機構評審行為,吸引有行業實際工作經驗的專家參與,反對本本主義;完善政策,加大激勵,將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與企業誠信掛鉤,觸動企業利益,正確引導企業積極主動創建。
山東福茂祥安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安全負責人馬獻騰則指出,標準化評審標準盡管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但不可否認,如果企業真正按照標準化的標準去要求或提高,從各方面都會有較大提升。但現實情況是,現在很少有企業能夠自主根據標準化要求去滿足達標條件。一談到安全生產標準化,多數企業都認為是安全口的事情。而安全管理人員日常工作繁雜或者考慮到企業相關部門及人員不配合,往往直接甩給第三方去做,目前多數企業都依賴第三方機構進行輔導創建。究其原因,是其對標準化的認識不到位和標準化達標帶給企業的益處不多,也就是相應激勵措施不夠。
對此,壽光富康制藥有限公司安全相關負責人魏海建議,政府監管部門應嚴格評審標準,提高二級、一級標準化達標門檻;對于通過一級、二級標準化的企業實行一定的激勵政策,盡可能地減少到達標企業檢查的頻率與次數,確保企業的安全自主管理能有序進行。對于標桿企業,地方政府監管部門應該通過聘請高水平專家,上門服務,指導企業完善體系運行,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以點帶面”,帶動整個園區或者本地企業安全管理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