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5起火災爆炸事故調查發布,均因靜電引起
一、海綿包靜電著火,艾森家居股份4.2較大火災事故,5死2傷
2020年4月2日10時50分左右,位于江蘇沭陽縣耿圩鎮閘西村的宿遷艾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77萬元。近日,宿遷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該起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直接原因:工人在制作海綿包過程中,因摩擦、噴膠等導致海綿包上的靜電不斷累積,放置海綿包過程中彈簧擾動時與海綿產生間隙形成刷形放電,引燃海綿包內聚集的膠粘劑揮發的可燃氣體,繼而引燃海綿包及周圍可燃物造成火災。
二、工藝尾氣靜電燃爆,江西松達醫藥化工有限公司“6·30”爆炸事故
2020年6月30日上午9時23分,江西松達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松達公司)103車間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83萬元。
事故直接原因:103車間廢氣支管與總管連通,且管道有較多的彎頭和三通。由于停電,車間廢氣排風系統停止運行,車間積聚了大量的可燃氣體,在重新啟動廢氣排風系統后,車間各廢氣吸入口在吸入廢氣(甲苯蒸汽)的同時也吸入了空氣,使得廢氣管道中有大量混合氣體存在,塑料廢氣管道內所產生的靜電集中釋放發生燃爆,瞬間引發存放在二層操作平臺上,含有對硝基芐醇和甲苯的50Kg—60Kg混合物爆炸。
三、江西吉安市海洲醫藥化工有限公司“11·17”爆炸事故
2020年11月17日7時21分左右,位于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富灘產業園的吉安市海洲醫藥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5人輕傷。
吉安市海洲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醫藥中間體的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為甲酸乙酯、對甲苯磺酰脲、六甲基磷酰三胺、美海屈林萘二磺酸鹽、環丙甲基酮、叔丁基二甲基氯硅烷等,涉及氯化、胺化危險工藝,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事故發生在103甲類車間,該車間由兩部分構成,其中一部分為對甲苯磺酰脲生產設施,主要原料為對甲苯磺酰胺和氫氧化鈉,輔料為氯化苯、尿素和鹽酸;另一部分為廢液處理設施。爆炸發生在廢液處理區域內,生產工藝為303中和釜(2000L)中和處理對甲苯磺酰脲的廢液(廢液中含有氯化苯),中和后分層轉至302釜(2000L)進行蒸餾,因302蒸餾釜剛蒸餾完前一批次物料未降溫,釜內溫度過高,員工啟動真空泵將中和后的廢液轉至302釜時發生爆炸事故。
原因初步分析:303釜處理的對甲苯磺酰脲廢液中含有溶劑氯化苯,操作工使用真空泵轉料至302釜中,因302釜剛蒸餾完前一批次物料尚未冷卻降溫,廢液中的氯化苯受熱形成爆炸性氣體,轉料過程中產生靜電引起爆炸。
四、靜電引燃揮發的乙醇氣體,發生爆炸
2019年6月26日,開封旭梅公司天然香料提取車間發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000余萬元。近日事故調查報告發布
2019年6月26日19時45分許,開封旭梅公司天然香料提取車間提取工段開始交接班(正常換班時間為20點,一般提前15分鐘開始交接)。其中交班人員5人,接班人員6人。
據調查,交接班時有工人發現1號提取罐底部有泄漏,幾名工人隨即上前封堵。在封堵過程中,19時53分許,由于提取罐的破真空閥和冷凝器接收罐下部閥門都沒有打開,對罐內物料的加熱使得罐內壓力不斷升高,罐內物料從罐底泄漏,直至將提取罐底部的快開式卸料口放料蓋爆開。罐內約1000千克乙醇和240千克紅棗從罐底泄漏后,被靜電引燃,揮發的乙醇氣體遇明火發生爆炸(高溫液體乙醇快速揮發成乙醇蒸汽,與車間內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西墻窗下存放的約1200千克桶裝乙醇以及裝置區周邊存放的提取液又被引燃,火勢進一步擴大和蔓延,造成7人死亡、4人受傷的較大事故。
直接原因
由于工人錯誤操作,使常壓設備帶壓運行以及開封旭梅公司擅自變更設備工藝和用途是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工人錯誤操作,使應該常壓運行的設備帶壓運行。
制造廠商在《2000升茶葉提取設備使用說明》中規定“本設備的整個提取過程是在密閉的循環系統內常壓狀態完成提取”,事故發生時,工人在沒有開啟1號提取罐上部破真空閥門,同時也沒有開啟冷凝接收罐下部閥門的情況下,加熱罐內物料乙醇和紅棗進行棗子酊提取操作,致使罐內超壓,放料蓋爆開,高溫乙醇液體從罐內大量泄出被靜電引燃,揮發的乙醇氣體遇明火發生爆炸,車間裝置附近存放的乙醇及含乙醇提取液造成火勢進一步擴大和蔓延。
2.開封旭梅公司擅自變更設備工藝和用途。
1號提取罐是開封旭梅公司定制設備,采購合同和出廠合格證上的名稱均為“茶葉提取罐”,《2000升茶葉提取設備使用說明》中規定“此提取罐為定制設備,專為茶葉提取設計并優化的生產設備”。經專家論證,該提取罐不適用于乙醇提取工藝。
2019年4月份,開封旭梅公司開始使用1號茶葉提取罐制作紅茶提取液(試生產),
6月24日,又將該茶葉提取設備作為棗子酊提取設備,擅自把水提工藝(溶媒為水)更改為醇提工藝(溶媒為乙醇)。
五、靜電引燃危險物料分解爆炸,導致事故的發生
2020年9月28日14點07分左右,天門楚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1人受輕傷。查明發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在進行壓濾試驗時,靜電引燃危險物料分解爆炸,導致事故的發生。
其他因靜電引發的事故
案例一:2019年11月23日,一加氣站員工在引導車輛有序排隊時,發現一輛白色廂式貨車后車廂不斷有液體滲漏到地面,并有白色氣體從車廂中向四周擴散。發現這一異常后,加氣站員工立即通知廂式貨車駕駛員,駕駛員在將車窗搖下的一瞬間,車輛瞬間轟燃,火焰順勢向四周擴散,將加氣員以及周圍車輛瞬間吞噬。后經加氣站員工沉著冷靜的處置,火勢得到控制,目前,事故具體原因正在調查中。據分析,轟然是由靜電引發。(微信公眾號:每日安全生產)
案例二:2019年8月9日中午,深圳市一輪胎汽修店發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深圳消防發布通報稱,該起事故原因為經營部員工李某、陳某(死者)維修汽車過程中,將拆卸油箱內的汽油倒入塑料桶,移動塑料桶時產生靜電火花引起汽油蒸氣爆炸并蔓延成災。(微信公眾號:每日安全生產)
案例三:2019年1月22日,廣東某工業園內,貨車司機把車停在生產車間門口空地,公司兩名員工把生產車間內的珍珠棉成品搬到貨車車廂里。一員工從珍珠棉上跳下來,踩到車廂金屬地板時,腳下因靜電產生火花引起火災。火災導致一人臉部受輕傷。
案例四:2018年4月19日,天津市一制藥有限公司提取車間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不含事故罰款)1740.8萬元。該事故是由于靜電荷積聚放電,引燃了提取罐周圍乙醇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氣體,發生爆炸。(微信公眾號:每日安全生產)
案例五:一名女子在加油站自助加油時,將油槍插入車輛油箱口后,整理了幾下衣服下擺。可當她再次靠近油箱口時,加油槍瞬間噴出大火。
案例六:2019年9月30日8:28分,張家港寧興液化公司,蘇BH5285罐車裝甲苯時,發生燃爆事故,造成該車司機陳某死亡,裝車操作工劉某燒傷。初步了解,是裝車臺裝完車后取樣時發生燃爆,原因是違章作業,由司機進行取樣,靜電導致。(微信公眾號:每日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