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核查第四組到遼寧省葫蘆島市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花王葫蘆島鑄造材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督導核查組專家劉國銳發現該企業所有有毒氣體報警儀都沒有顯示數據。對此,該企業安全員表示:“我平時負責在裝置外部的罐區、公用工程等區域巡邏和收集安全資料,不懂裝置生產工藝和設備。”
“那你有沒有隱患排查的工作職責?”劉國銳追問。
“我不知道,我不具備這個能力。我們有安全部部長。”該企業安全員回答。
然而,督導核查組檢查發現,該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規定,安全員有“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的職責。
督導核查組認為,該企業安全員不了解生產工藝設備基礎知識和崗位職責,不具備履職能力。
在查閱資料時,督導核查組發現,該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考核合格證已經過期。
對此,督導核查組組長張興林表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是一項科學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只有掌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具備安全生產管理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在對該企業倉庫進行檢查時,督導核查組專家楊欣鴻向企業工作人員問道:“你知道甘油、硅烷等要儲存在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內嗎?”
“不是很清楚。”
“你們這是成品倉庫,不具備危險化學品儲存條件,你知道嗎?”楊欣鴻指出。
“知道。”該企業工作人員支支吾吾地表示,將立即安排工人把甘油、硅烷等搬出成品倉庫。
督導核查組經過仔細詢問和查閱審批臺賬發現,該倉庫存放的物品與該公司2019年9月《安全評價報告》明確的倉庫可存放物品不符,《安全評價報告》中無甘油、硅烷等。
督導核查組專家指出,這種情況屬于《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第二十條規定的情形:未按國家標準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
督導核查組在檢查中還發現,該企業安全風險研判承諾公告完全復制粘貼模板,未認真履行相關工作要求;四級重大危險源糠醇儲罐壓力檢測沒有能夠遠傳和連續記錄;消防控制室通往疏散通道的門只是普通門、一些消防標識不清楚、消防控制室沒有懸掛安全組織結構圖和消防設備一覽表等。
督導核查組指出,企業要強化安全管控措施,全面排查問題隱患,狠抓工作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快完善消地聯合處置機制,緊抓工作落實,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