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網絡舉報,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省安全監管局設置的網絡舉報平臺和電子舉報郵箱,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安全生產監管系統人員在安全生產監管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的檢舉、控告、申訴和批評建議的電子郵件、電子信函。
《辦法》規定了網絡舉報的范圍。一是檢舉、揭發、控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侵害公民合法權益行為的;二是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事故單位或有關人員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三是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四是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各類安全隱患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治理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而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的;五是從事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等中介活動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報告的;六是存在其他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
《辦法》明確了網絡舉報的程序。一是接收、登記。對收到的舉報件統一編號,逐件登記,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及時呈報、辦理;二是辦理。屬于省安全監管局紀檢監察室受理范圍的,按照規范程序辦理。對留有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的網絡舉報件,按《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信訪舉報工作程序》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及時向舉報人說明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告知其直接向有關單位反映或將其舉報材料轉有關單位處理;三是回復。網絡舉報件接收后,舉報人留有真實聯系方式的,可告知舉報人舉報內容已收悉,對需要與舉報人進一步核實的情況,積極開展網絡對話交流,及時溝通信息,深入掌握舉報線索,對舉報人詢問舉報郵件辦理情況的,一般直接在網上作原則性、程序性答復,不將案件調查處理等有關情況發布上網。
對網絡舉報有功的人員,按照《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