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國家安監總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梁在調度會議上強調,要在全國煤礦大力實施“1+4”工作法的啟發。筆者結合危險化學品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選擇以人為本的安全“紅線”監管工作這一方向、用大功率“四輪驅動”的越野車行駛,達到高性能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即危化品安全生產“1+4”監管工作法,不斷推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科學發展,可值得參考借鑒。
“1”就是緊握“一個方向盤”。即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堅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堅守安全底線,做到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的工作方向。
“4”就是堅持“四輪驅動監管”。一是,圍繞“二重點一重大”安全管控(2013年完整版),督促企業從安全管控角度,不斷細化分解重點監管18種危險化工工藝和74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主要管控要素,告知到企業一線班組崗位操作者,做到應知應會;二是,打好“60個縣重點安全攻堅戰”(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60個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市、區)安全生產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辦函〔2014〕8號),要求各級安監部門通過8項工作措施和5項具體工作要求,重點加強安全基礎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監管責任等方面的攻堅,最終實現5個攻堅目標;三是,做好“二個推進”(重點做好安全標準化管理運行和安全設計診斷工作二項推進),不斷圍繞“風險管理”工作,堅持開展6種常規檢查,全面覆蓋一年或三年制度化管理,規范建立11個要素資料檔案;四是,落實“四項監管制度”(每年聯合覆蓋重大危險源檢查制度、專項抽查高危工藝自控制度、專項抽查安全設計診斷制度、三年復審安全標準化延期換證制度),通過這些監管制度,不斷驅動創新安全生產管理發展。
同時,根據國家安監總局2014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思路,建議危險化學品領域,積極推進實施“1+4”安全監管工作法,更好深入強化安全監管“紅線”意識,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政府監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
(評論員王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