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按照應急管理部印發的《2021年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網絡建設工作方案》要求和5月27日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網絡建設視頻會議精神,天津市應急局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網絡建設工作方案》,于2021年6月8日印發。
2021年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網絡建設工作方案
為提升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做好2021年度我市安全培訓網絡建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聚焦“十四五”構建標準規范統一、培訓載體豐富、線上線下融合、有效供給多樣的培訓網絡目標,聚焦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扎實開展安全資質對標、學歷提升和培訓空間、實訓基地、數字資源建設五項行動,強化試點示范、生態體系建設和政策支持,努力實現2021年度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網絡工程建設良好開局起步、穩步立柱架梁。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企業重點人員安全資質對標行動
1.對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分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高風險崗位操作人員(以下簡稱“四類重點人員”)嚴把資質條件關,要求在崗的不達標人員限期達標(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2.督促企業對現有人員逐崗開展對標評估,制定實施“一企一策”達標整改計劃,通過學歷提升、內部調整、人員招錄等方式,實現2022年底前全面達標(各區應急局負責)。
(二)開展四類重點人員學歷提升行動
3.利用高職百萬大擴招、開放大學繼續教育、高校遠程繼續教育等方式,遴選并向企業推薦具備條件的院校,協調單列招生計劃、單獨考試入學等政策,為有關人員提升學歷提供便利(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4.組織校企人才培養交流,鼓勵企業根據員工安全技術技能提升需要,主動與院校合作,組織人員報考提升學歷;鼓勵危險化學品安監干部參加(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5.各區應急局對轄區內園區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的人員安全培訓需求進行摸底統計,市應急局根據全市培訓需求情況推動院校完善符合我市實際的實用性、復合型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鼓勵院校在符合條件的化工園區設置現場教學點,采取半工半讀、工學交替、線上學習、送教上門等方式,提升企業員工化工安全專業素質(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三)開展企業安全培訓空間建設行動
6.各區應急局摸清轄區內規模以上企業情況,按規模以上企業自建、其他企業共建或接受服務方式,穩步推進培訓空間建設應用,2021年率先推動濱海新區、南港工業區以及我市12家規模以上企業率先試點建設,2022年基本覆蓋全市C級以上化工園區和規模以上危險化學品企業(各區應急局負責)。
(四)開展化工安全技能實訓基地建設行動
7.南港工業區和大港石化產業園區要研究提出實訓基地建設和運營管理方案,采取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務等方式,力爭“十四五”末建成完善實訓基地(濱海新區牽頭,南港工業區和大港石化產業園區負責)。
(五)開展培訓數字資源開發行動
8.市、區應急局公開遴選數字資源豐富、平臺功能完善、管理服務到位、用戶認可度高的機構,依法推薦給企業自主選用,為其培訓空間建設等提供優質課程和專業服務(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9.根據全市培訓需求,市應急局組織專業服務機構研究制定通用數字資源規劃建設目錄,通過有獎征集、委托開發等方式,引導各方參與,逐步建設門類齊全、數量充足、針對性和吸引力較強的數字資源庫(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10.建立新法規標準與網絡培訓數字資源配套開發機制和較大以上事故由事故調查牽頭單位制作警示教育片機制,強化培訓數字資源的制度化共建共享(市應急局牽頭)。
三、推進保障措施
(一)強化試點示范。我市已選濱海新區,南港工業區,以及12家規模以上企業,在打造培訓空間品牌、構建實訓基地高效建設運營模式、產教融合培養化工安全技術技能人才、企業全員安全培訓、中小企業培訓幫扶、共建共享數字資源庫、培育有序競爭生態體系等方面開展試點示范。在試點工作開展過程中,市、區應急局要主動跟蹤試點示范情況,及時通過分片觀摩會、現場推進會等形式推廣經驗,適時通過媒體報道有效做法,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二)強化政策支持。認真研究應急〔2019〕107號、人社廳發〔2019〕117號、人社部發〔2020〕10號、人社部函〔2021〕14號、人社部發〔2020〕90號等文件精神,細化配套措施,用好用足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工傷預防培訓補貼政策。爭取將化工安全技能實訓基地建設納入發改等部門公共實訓基地共建共享支持范疇,將企業人員接受學歷職業教育按照當地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撥付經費,并按規定享受學費減免、助學金等資助政策。探索利用安責險機制(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
(三)強化生態體系建設。構建開放競爭、規范有序的生態體系,引導各方參與培訓網絡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強化行業自律。加強對專業服務機構和培訓過程的監管,定期對專業服務機構工作業績和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評測,對培訓師資不足、培訓信息管理平臺不完善、培訓內容脫離企業需求、教學質量差的予以淘汰。(市應急局牽頭,各區應急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