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及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企業安全管理的老大難問題,是企業人身安全管理的最薄弱點,也是企業安全監督的重點之一。對于新的管理體制,大部分的檢修、維護和運行工作都采用外委的方式,對外包隊伍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就顯得更加重要。筆者所在的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軌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近期有好幾項工程同時進行了外包,如公司道路改造、外墻粉刷、搭建鋼結構彩鋼棚等,好幾家外包單位同時在現場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就成為了重中之重,筆者現就如何搞好外包工程及臨時用工安全管理結合公司管理實際,談一點粗淺的認識和體會:
一、為什么外包工程和臨時用工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最薄弱點
(一)管理人員對外包隊伍安全管理重視不足
我國安全生產的管理模式是將生產和安全放在一起管理,生產和安全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雖然我們始終強調在生產中安全必須放在第一位,任何事情不可以超越,可事實上很難做到,特別是當進度與安全相矛盾時,進度容易超越安全,這種“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無形中增加了外包工程作業過程的不安全性。
(二)部分管理人員不能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
部分管理人員,只管安排工作,不管安全管理,忽視了自己的第一職責是安全職責,根本不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工作原則安排工作,工作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對作業過程進行檢查,檢查作業人員的行為是否規范,作業環境是否符合作業的要求,設施設備是否安全,工作是否在安全有序的進行。
(三)作業人員技術素質較低,安全意識差
外包單位為了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很多承包單位在招收勞務用工時,只強調身體素質,能吃苦耐勞,而對文化素質要求較低,加之用工單位沒有對這些人員進行正規安全培訓,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經常發生習慣性違章作業。
(四)承包隊伍和臨時用工所從事的工作都是一些高風險、高勞動強度的工作,由于這些人員所掌握的專業知識很少,甚至一點都不懂,用工單位又沒有對他們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加之所從事的都是一些高風險、高勞動強度的作業,就更增加了作業的風險,正所謂無知者無畏。
(五)承包單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一些承包單位不肯花錢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一些老化、損壞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電氣工器具和起重工器具仍在繼續使用,甚至缺乏必要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和電氣工器具。
(六)承包單位的安全監督人員不具備上崗的資質和素質
承包單位為了節約開支不按規定設置專職安監人員。有的雖然設了專職安全員,但形同虛設,只顧忙其它事情,事故隱患無人發現,習慣性違章無人制止;另外,大部分的外包隊伍的安全監督人員都都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沒有安全監督經驗,沒有上崗證,不具備上崗資格,也沒有上崗的工作能力。
(七)低價中標惡化了外包單位的安全投入和人員素質
任何一個外包單位都不會自己賠錢來做一項工程,較低的中標價格,還要賺錢,外包單位只能使用廉價的農民工和限制安全投入費用,降低培訓費用,甚至都不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和技術培訓。
(八)發包單位以包代管
發包單位只注重承包單位技術工作管理,在安全管理上對承包單位的管理較少,認為把工程承包給具有法人資質的外包單位后就萬事大吉,所有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都由外包單位自己負責,全憑外包單位自己自律管理。有的單位甚至在與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就寫明不管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均由承包單位負責,這種以包代管的現象造成承包單位對作業中的安全問題置若罔聞。
(九)對承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流于形式
只注重對承包方資質的靜態審查,而忽視對承包單位的人員素質、技術力量、施工機械、施工方法等動態因素的審查和管理。工程招投標時是一級施工資質的企業,中標后參加現場施工的可能是三級施工資質企業,有的甚至是掛靠的無施工資質的施工隊伍,這種層層轉包的現象給工程施工留下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十)人員流動性大
為了降低人工成本,外包單位招用的臨時工大部分都是當地的農民工,工資非常低廉,所以夏秋兩季農忙和外出打工,冬春季節來外包隊伍做臨時工,剛剛對他自己所做的工作有點熟悉,就辭職不干啦,又去做別的啦,人員流動量大,另外,低廉的工資,只能雇傭到低素質和年齡比較大的人員,給臨時工的培訓和安全管理都帶來很大的壓力。
二、實現外包工程隊伍規范化管理的幾個抓手
(一)從合同管理入手,依法管理外包工程
以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行規為依據,通過合同這一載體,實現對外包工程的法制化管理。在合同制訂過程中,發、承包雙方各自需承擔的安全職責相關條款,要求具體、明確且可操作,這樣,既為發、承包雙方在外包工程過程管理中確定了各自為確保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也為一旦發生事故后的定性、責任劃分、原因分析等事故調查工作提供依據。各職能部室憑借合同管理這一手段,將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重心推進到外包單位的自身完善上,完全將外包工程的管理調整到依法管理的范疇。重點做好以下四項工作:
(1)資質審查工作
資質審查是承包單位進入公司的第一道關卡,起著“紅綠燈”的作用。對外包隊伍的資質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年檢材料及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是否與招標工程要求相符;
2.法人資格代表證書、機構代碼證,如使用法人委托書簽約的單位,要有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的有效期限及具體內容;
3.安全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年檢資料,安全資質內應有經相關審查單位審查的近3年企業的安全資質年檢情況;
4.安全施工必要的技術素質,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及年檢資料; 所有施工人員的自然情況登記、體檢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必要的時候由技術部門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考試。
5.企業自備的主要施工器械設備一覽表及檢驗合格證,近3年承建的主要項目及質量情況證明;
6.30人以上的工程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安全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證,30人以下的要配備兼職安全員,也應持證上崗。
7.施工隊伍管理體系及組成
這些材料一定程度反映了該承包單位的生產能力、營運狀況及內部管理水平,幫助我們對該承包單位建立起理性認識,是錄用該外包單位的重要判斷依據。其中,安全在資質審查中起著一票否決制的作用。
通過對投標單位資格、資質的審查把關,并實行安全管理一票否決制,避免了管理混亂、素質低下的施工隊伍進入公司內,從而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關。
(2)實施試用考核期
外包單位首次進入公司施工的第一個工程為試用考核工程,試用考核期間,對于發包和承包單位的要求、管理和考核內容與正常管理程序相同,工程完工后,各職能部門(包括設備部、安全部、行政部等)根據本部門人員對該項目進行過程中的量化監察情況對該承包單位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來決定是否繼續招用該承包單位。
(3)實行全過程動態管理
公司要對外包單位進行動態考評,考評的依據是各部門根據該承包單位在公司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情況量化檢查得出的考評結果,考評結果低于75分的為不合格,清退出場。被清退出的外包單位,3年內不得進公司施工;考評結果在76~85分的為警告,責令其內部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各管理部室,視整改情況同意其參加下一次的工程投標;考評結果在86~95分的為合格,可以參加下一次的工程投標,在工程招標中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考評結果高于96分的為優秀,獲優秀的外包單位,若資質審查合格可繼續在公司施工。通過對外包單位實現全過程動態管理,對其加壓,迫使其內部形成完善的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另外筆者公司留了施工業績優秀的承包單位,既提高了施工質量和效率,也大大降低我公司安全管理的風險。
(4)實行經濟獎懲辦法
將合同總價的5%(或預交一定數額)作為安全保證金,工程竣工結算時,視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考核情況進行扣、罰款;反之,對于被評上“優秀”的工程,全部返還安全保證金。運用經濟杠桿,獎罰分明,加大對外包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力度。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制度化管理
(一)建立以發包單位為龍頭的安全管理體系,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建立以發包單位為龍頭的安全管理體系,對工程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安全管理。以《安全生產法》為依據,明確和落實發包和承包單位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安全保證體系負責對外包工程的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從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審核該外委項目的安全措施可靠、完善,并保證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到位;安全監督體系負責對外包工程的現場安全監督。在對施工現場規范化管理上,重點是安全措施的正確設置、個人防護用品的有效配用、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作業環境的改善等方面,從降低人員安全風險系數角度出發,來保證作業過程的人身安全。
(二)加強對承包方的安全培訓和監督
由安全部門組織對承包單位的全體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作業,考試卷和安全承包合同一同備案;發包方對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責任,對其施工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實行監督管理。如果是勞務發包,發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工程安全負全責,施工負責人、技術管理員、安全監督員等關鍵人員必須由發包方擔任,承包單位勞務人員應在發包方的直接指揮和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確保發包方對承包方的有效安全監督。
(三)對工程施工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預測和預控
在開工前首先對施工工程進行危險因素預測、評價,然后,根據危險因素危害程度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組織承包方作業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以達到事前控制事故的目的。
(四)推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現場的安全技術交底,是保證施工人員現場作業安全的必要條件。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建立外包工程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以文本形式實施《外包單位(項目)安全文明生產現場交底備忘錄》。《外包單位(項目)安全文明生產現場交底備忘錄》對現場安全文明生產需遵守的有關規定、遇到各類情況的處理及施工期間雙方的職責作出了明確、詳細的規定,在項目開工前,發包方該項目負責人對所有承包方施工人員按照《備忘錄》上的規定,結合現場周圍情況逐條進行交底,交底結束后所有被交底人員在《備忘錄》上簽名;該《備忘錄》一式兩份,一份由發包方項目負責人保存,一份交承包單位工作負責人保存。
(五)工作負責人的資格審核制度
工作負責人的安全素質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外包工程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狀況,所以,對工作負責人的資格審核必須嚴格。對承包單位提供的工作負責人首先要組織學習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安全生產法》、《工作票管理制度》、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通過培訓講解,在了解、掌握的基礎上,經過考試合格者才有資格擔任工作負責人。對工作負責人嚴格把關,為現場安全施工筑起了一道牢固的安全防線。
(六)實施作業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設備部和安全管理人員不定期的組織對外包工程實施安全巡回檢查,是確保外包工程施工安全、順利進行的有效辦法。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思想素質;制定的檢查內容應包括:
(1)該工程是否制定了工程作業指導書;是否對作業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和實際作業是否一致;勞動力組織是否合理,施工人員是否嚴格按施工工藝流程、安全措施進行作業。
(2) 作業班人員分工是否明確、安全責任是否落實;
(3)按規定需設監護人的作業,專責監護人員是否到位;
(4)施工人員是否遵守安全紀律,是否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是否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 ;
(5)施工現場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設施;
(6)是否進行了危險點分析,對施工危險因素是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勞務工是否在發包方員工帶領下進行作業。
(七)保持承包隊伍人員的穩定,各承包隊伍不得私自更換施工人員,新招用的施工人員必需經過發包方安全部門的安全培訓和考試合格。
四、對外包工程管理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安全技術交底一定要到現場,必須有確保雙方交底清楚的驗證手段和監督措施,避免走過場或紙上談兵。
(二)作業人員的素質必須保證,作業人員素質太差,自我保護及安全意識淡薄將帶來行為上的盲目和隨意,無疑增加了作業過程的不安全因素,也增加了管理難度。
(三)嚴格控制外包項目的作業人員流動及作業時間的變動,作業人員和作業時間的隨意變動,其結果是發包方失去對承包方的監控,從而增加了安全隱患;對全體外包作業人員辦理帶有照片的胸卡,入廠和作業時必須佩戴胸卡。
(四)外包工程開工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按照審批流程嚴格履行手續,保證手續完整齊全。
(五)現場安全監督要到位。特別是風險性大的項目要做好全過程的監控,便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監督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每個項目開工前項目業務部門和安全部門設立專責負責人 。
(六)開工前外包隊伍必須制定作業項目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并經發包方認可,在發包方備案方可允許開工。
(七)作業開工前,發包方要協助承包方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措施制定,并監督發包方和安全交底一起進行交底。
(八)嚴格安全考核,考核是確保制度落實、查處違章和促進、激勵各項管理的有效手段,發現問題嚴肅考核,決不手軟,另外嚴肅考核也為各管理環節的暢通提供工作基礎。
隨著外包工程管理的日益規范,管理制得的日臻完善,作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防護意識的不斷提高,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將不是企業安全管理的一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