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從字面之意而言,恥辱源于個人或群體在聲譽上所受的損害、能夠反映出現實的感覺;放大到具體工作中,還要注重于吸取自身與外來的各類反面教材的深刻教訓,幫助企業管理者、從業人員共同樹立安全生產的主人翁意識,杜絕用血的悲劇去驗證標準規范、挑戰法律權威,實現安全生產有“病”早治、無“病”早防的目標。
但若深究“恥”之來源,則更應透過表象、深究其因,找準問題存在的癥結,找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上薄弱環節。畢竟,“恥辱教育”開展的到位與否,還應取決于“人”的因素,不光要有知“恥”勇氣,還要有知“恥”思維。
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而言,應把抓安全生產同履行社會責任相結合,要分析“恥”之來源、運用“恥”之意義、實現“恥”之目的,進而健全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章,保障安全投入和夯實必要的安全管理基礎,決不能把自身的工作疏漏與違法失職,簡單歸結于員工的違章結果,應最大限度合理設計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好應盡的日常監督檢查義務。
對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而言,更要從“恥”之教訓,找到克服僥幸心理、領悟抓安全真諦的真實感受,要通過自覺對號入座、深刻反省事故之害、責任之重,變“要我安全”的被動指揮,為“我要安全”的實際行動,運用好手中拒絕違章、檢舉批評的法律賦予權利、履行好遵章守法、安全操作的基本職責義務,全身心投入到促進安全生產的實際行動中來。
對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而言,更要運用好信息渠道廣泛、統計數據準確權威、所掌握法律標準全面等優勢,把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恥辱教育”整理成一系列活教材,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引導監管對象依法規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杜絕違法行為,從而實現必要的先期干預、合理引導,促進監管雙方良性互動機制的形成。
(評論員張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