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化工廠“7·4”液氯鋼瓶爆炸事故
瀏覽: 5598 發布于1995年07月04日
1995年7月4日,四川省成都化工廠液氯包裝崗位鋼瓶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6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進行液氯灌裝時未認真檢查,鋼瓶內存有石蠟,液氯進入鋼瓶與石蠟發生劇烈反應導致爆炸。液氯不會燃燒,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氣中燃燒,一般易燃氣體或蒸汽也都能與氯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氣能與許多化學品如乙炔、松節油、乙醚、氨、燃料氣、烴類、氫氣、金屬粉末等猛烈反應發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質。它幾乎對金屬和非金屬都有腐蝕作用。故在液氯使用過程中,要格外小心,防止意外混合其他化學品而引發事故。此外,液氯在生產過程中,有一定量的三氯化氮產生。三氯化氮是一種易爆且爆炸性十分強烈的化學物質,自然爆炸溫度368K,在氯氣中的爆炸范圍為5.0%~6.0%(體積分數)。三氯化氮是一種黏稠液體或斜方形晶體,有類似氯氣的刺激味,毒性極大;在酸、堿介質中很容易分解。純三氯化氮是很不穩定的,333K時,在震動或超聲波的刺激條件下,可分解爆炸:在陽光、鎂光直接照射下,瞬間爆炸;與臭氧、氧化氮、油脂或有機物接觸,易誘發爆炸,故在生產過程或者使用過程,要關注定期分析三氯化氮含量,定期排出,防止三氯化氮聚集過多形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