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11日13時30分,位于廣州市東莞莊路161號廣州半導體材料研究所大院內的廣東鴻運電鍍技術有限公司(港資企業),在生產電鍍添加劑過程中,100升不銹鋼反應釜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1.9萬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環氧乙烷進料速度過快,來不及與釜內的丙炔醇反應,在釜內積聚過多并發生自聚,以致釜內溫度和壓力驟升,高壓氣流噴出后又與空氣摩擦發生靜電放電,點燃釜內易燃介質,相繼引發爆炸。
該事故與湖北荊州市石化總廠“3•30”環氧乙烷爆炸事故原因如出一轍,都是因為環氧乙烷放料速度過快引發的爆炸。對于化工生產過程而言,尤其是一些劇烈的間歇式反應,我們應該更加重視操作,關注操作步驟的先后次序、步驟持續的時間長短以及物料投放的速度問題,對于一些如環氧乙烷等極不穩定的物料,不應使用人工手動操作的方式來控制,應使用計量泵按指定速度送料,防止人員失誤導致生產失去控制;此外對于一些生產工藝較老的企業,還需關注工藝設計本身存在的缺陷,要思考反應失控、物料分解等緊急狀態下,是否存在足夠安全可靠的保護措施,并以此為指引提高工藝系統運行的本質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