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換證條件:
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相關行政許可;3年來未發生死亡事故和重大爆炸、泄漏事故;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并按規定每年進行自評。
二、換證程序:
二級達標企業,經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和設區市安監局簽署同意意見后向省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提出評審換證申請。評審的依據是《福建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實施細則》附件4——福建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考核評分(自評)標準。
三級達標企業,經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安監局簽署同意意見后向設區市安監局或其指定的評審機構提出評審換證申請。評審的依據《福建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三級)考核評分標準指導意見(試行)》。
通過主體責任級別轉為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達標的企業,在換證時可依據《福建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三級)考核評分標準指導意見(試行)》進行評審,也可依據《關于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通知》進行。
三、換證升級:
二級達標企業評審得分在75分(含)以上的報省安監局審查,符合二級達標條件的由省安監局核準公告,換發二級標準化證書;得分在65分(含)至74分的報設區市安監局審查,符合三級達標條件的由設區市安監局核準公告,換發三級標準化證書;得分小于65分的則不予換證。二級標準化企業評審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由省安監局審查同意后,企業可直接向一級評審機構提出評審申請。
三級達標企業評審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報設區市安監局審查,符合三級達標條件的由設區市安監局核準公告,換發三級標準化證書;評審得分小于70分的不予換證。三級標準化企業評審得分在80分以上的,經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和設區市安監局簽署同意意見后,可向省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提出二級評審申請。
《實施辦法》還明確了換證申請應提交的材料和換證評審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