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22”較大爆炸事故
瀏覽: 5839 發布于2019年09月22日
2019 年 9 月 22 日 10 時 27 分,位于南溪區羅龍街道幸福村的宜賓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爆炸事故。事故造成 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 450 余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在進行固能藥片添加劑硝酸肼鎳的研制過程中,試制篩分所用的金屬篩網、塑料刮板等工具均未接地,導致作業人員在篩分、轉移、裝袋過程中,因摩擦引起靜電聚積,導致硝酸肼鎳爆炸。事故的間接原因:1.試生產過程,非法直接用硝酸鎳和水合肼合成硝酸肼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銷售、購買、運輸民用爆炸物品;嚴禁在生產車間或倉庫內試驗或試制民用爆炸物品。2.企業對試制合成的硝酸肼鎳未進行物理危險性測試。按照《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含有一種及以上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組分,但整體物理危險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且物理危險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應當進行物理危險性鑒定。3.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職責不清,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認真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風險管控措施缺失。4.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到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考試,未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培訓,操作人員普遍缺乏民爆物品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和基本操作技能。5.安全風險辨識防控能力不足。對硝酸肼鎳合成實驗工藝的安全風險辨識不全面,從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到崗位操作工,不了解硝酸肼鎳是屬于民用爆炸物品中的起爆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