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遼陽石化分公司“6·29”原油罐爆燃事故
瀏覽: 4491 發布于2010年06月29日
2010年6月29日16時20分左右,中石油遼陽石化分公司煉油廠原油輸轉站1個3萬方的原油罐在清罐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燃事故,致使罐內作業人員3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清罐過程中,由于原油被作業工具翻動,夏季氣溫高,油氣揮發快,加上罐內僅采用自然通風,通風效果不佳,基于以上原因,使罐內聚集了大量易燃油氣;現場作業人員使用鐵鍬等鐵質工具,同時還配備了12臺照明燈具,其中10臺為普通燈具,不具備防爆性,在作業過程中,油氣混合濃度達到了爆炸極限,作業人員使用非防爆燈具產生火花,最終導致了爆燃事故。這是一起承包商事故,對承包商作業監督管理的重要性由此可以體現。承包商管理首先要把好資質審查關,嚴格把控入廠承包商的安全生產條件。同時做好承包商的培訓教育和現場交底工作,開展作業前要分析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制定合理的管控措施并落實,監督承包商作業,發現作業工具不符合要求、個人防護不到位、作業環境發生改變等問題,應立即叫停作業,整改后確保安全再作業,避免因作業環境不安全、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實導致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