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時期,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全國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215個市(地)、部分縣(市、區)以及安全生產任務較重的54家中央企業建立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各地區、有關高危行業企業加強了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救援人員增加了40%,在3.68萬余起礦山和危化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家級礦山和危化品救援隊伍增配各類救援車輛700余臺,配備個體防護、救援、偵檢、通信等裝備8000余臺(套)。
據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副主任李萬春介紹,“十二五”時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國內經濟進一步回升向好,能源原材料市場需求旺盛,危化品領域進一步擴大產能,交通運輸量增大,人流、物流和車流還將持續增長,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目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礎相對薄弱,還存在一些制約發展的因素,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應急能力,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目標提供有力保障。
李萬春說,“十二五”應急管理工作的目標是,到2015年,基本建成符合我國國情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完善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和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在應急預案與演練方面,高危行業(領域)中央企業應急預案覆蓋率、備案率、培訓演練率達到100%,其他達到80%以上;在應急管理培訓方面,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指戰員培訓率達到100%,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應急知識培訓全覆蓋;在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方面,國家、省、市、高危行業(領域)中央企業應急平臺建設率達100%,重點縣(市、區)、高危行業地方大中型企業應急平臺建設率達80%以上。
福建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主任黃亞利告訴記者,“十二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政策標準體系、深化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和應用、加快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等10個方面,完成高危行業中央企業重點救援隊伍建設、礦山與危化品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建設等7大工程。其中,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建設方面將建立健全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提升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分級分類、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和分級監管系統,構建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機制。
高危行業中央企業重點救援隊伍建設方面將依托高危行業中央企業重點建設60支礦山、危化品、油氣田開采等應急救援隊伍,配置大型、特殊專業救援裝備器材,補助裝備運行維護費用及演練經費,加強應急救援培訓與實訓能力建設,與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共同形成應急救援的中堅力量,提高整體應對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大型石油石化央企重點加強大型、特殊裝備建設及機動能力建設,主要包括工程搶險裝備、化學火災撲救裝備、有毒有害物質處置裝備、危化品偵檢裝備、通訊指揮裝備、培訓演練裝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