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檢修公司“11·4”高處墜落事故
瀏覽: 4002 發布于2013年11月04日
2013年11月4日8時50左右,河北宣化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檢修公司三車間沖渣維修一組在2#高爐北場準備更換沖渣201皮帶尾輪作業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85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系違章操作。作業人員在高處作業時,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帶,由于用力過猛,不慎失足,發生高處墜落事故。事故的間接原因有:1.勞動組織不合理。在高處揭蓋板作業時,沒有采取省時、省力、安全可靠的吊車進行揭蓋作業,而是采用費時、費力、且危險性較大的人工方法,致使事故發生。2.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淡薄,對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性認識不足,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的意識差,存在習慣性違章行為。3.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班組《三級作業安全確認審批表》中未對檢修高處作業應采取的安全措施進行具體安排,對現場習慣性違章行為沒有及時制止和糾正;二是車間審批把關不嚴格。對班組《三級作業安全確認審批表》中的安全措施不具體的問題未及時糾正,沒有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督;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未認真落實《宣鋼公司四級作業安全確認管理辦法》中 “三級作業應由車間領導到現場組織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和現場作業情況進行確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