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石油積極貫徹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汽柴油和車用燃氣等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工作。
建立安全包保責任制。按照《辦法》要求,明確本企業每一處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從總體管理、技術管理、操作管理三個層面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安全包保。按期完成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備、企業公示牌設立、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內容更新等相關工作,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
組織專業培訓演練。通過參加集中講座、專題學習,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組織演練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進一步提高各級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認識,深刻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落實的要求,強化舉措推動《辦法》措施的有效落地實施。
納入整治行動清單。結合企業實際,將《辦法》的落實納入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制度措施清單,通過有效施行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抓住各單位關鍵人,加快補齊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責任短板,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不斷提升重大危險源本質安全水平。
構建防控長效機制。加強監督指導,將《辦法》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范疇,統籌推進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工作機制、重大危險源內部聯合監管機制;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在線巡查抽查,針對包保責任人優化預警信息推送功能,形成線上線下監管融合,推動構建重大危險源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防控的長效機制。
目前,福建石油正以《辦法》為依據,督促、檢查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健全重大危險源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細化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林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