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中央企業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總體部署,按時實現達標;基礎較好、有條件的中央企業力爭提前達標。
《方案》明確了工作要求:一是力爭成為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表率。中央企業要努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主動承擔試點工作,積極破解難題,及時總結經驗,發揮典型示范作用,為同類企業有效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樹立標桿和樣板。有條件的企業要發揮優勢,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參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
二是扎實推進標準化建設工作。中央企業要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結合實際,在統籌謀劃的基礎上制定工作目標和方案,明確工作進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實現達標。在標準化創建過程中,根據行業特點和企業實際情況,立足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加強分類指導,突出工作重點,穩妥有序推進。要求真務實,不搞形象工程、不走形式,把安全標準切實貫徹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
三是加強培訓和交流。中央企業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標準化培訓,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有關法規、標準的宣貫培訓,使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尤其是基層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并落實到日常工作中。要廣泛開展學習和交流活動,向國內外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先進企業學習,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