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1種化工和農藥產品包括:硼酸、溴酸鉀、工業用甲醛、工業用乙酸、烏托洛品、磷化鋁、工業硫黃、工業硫化鈉、氫氧化鈉、敵百蟲、敵敵畏。據悉,質監部門將嚴格執行國家質檢總局擬修訂的11種化工和農藥產品發證實施細則要求,以保障我省硼酸、溴酸鉀等11種化工和農藥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管理符合國家的有關管理規定要求,防止在食品加工中被非預期使用。同時,嚴格11種化工和農藥產品生產許可申請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要求申請企業和期滿換證企業務必做好在產品標簽上加印貼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示,以防誤用,要求企業建立產品實名購銷制度,以利于產品追溯。還將運用工業產品許可證年審、巡查等證后監管措施,督促企業切實落實警示標示和實名購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