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十二五”時期,在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機械等行業(領域)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其中,煤礦行業要在2011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礦山企業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機械等行業要在2015年全面實現安全達標。
《方案》要求,一是7月底前,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在本行業(領域)組織學習和宣傳貫徹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監管總局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并在此基礎上把不符合安委〔2011〕4號文件的等級與標準進行修訂和調整。二是8月底前,確定本行業(領域)擬納入“四個一批”企業名單。第一批的企業是安全生產條件好,目前已實現安全達標且等級較高,在本行業(領域)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這些企業要加大支持力度,鞏固發展。第二批的企業是已具備安全達標基本條件,但安全技術裝備相對落后的,需要促進達標升級的,屬于改造提升類的企業。第三批企業是經過前一階段的整改,目前尚未實現安全達標,擬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其他相關證照的企業。第四批企業是目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擬責令其停產整頓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