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央企將全部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來源: 財經網 瀏覽: 2507 發布于2011年04月01日
3月31日,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局局長彭華崗在《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CASS-CSR2.0)》(下稱《指南2.0》)新聞發布會上稱,到2012年,央企要全部編寫并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他稱,目前在100多家央企中,編寫并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還不到其總數的一半。據悉,截至2010年12月,我國有710家企業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而2006年這一數字僅為32家。
“盡管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推進取得了可喜成果,但是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整體尚處于初級階段,報告過于簡單、主線模糊、框架不清、內容隨意等,信息披露的時效性、客觀性、平衡性、可讀性和創新性也有待改進。”全國人大常委、中國社科院學部主席團代主席、經濟學部主任陳佳貴說。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如同向股東披露財務報告一樣,必須及時準確地向相關利益方披露履行社會責任的信息。
根據《指南2.0》的編寫要求,“企業在報告期內如存在重大守法合規負面信息,則予以解釋并提出改進建議;如沒有,則承諾不存在重大守法合規負面信息”。
早在2008年,我國先后發生了南方雪災、“5.12”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和國際金融危機等重大事件,同年11月,胡錦濤主席在APEC會議上提出“企業應該樹立全球責任觀念,自覺將社會責任納入經營戰略,完善經營模式,追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社會責任已成為企業生存發展的必修課。
在如今的2011年,日本大地震、“瘦肉精事件”、食品、日化巨頭漲價風波在引起民眾廣泛關注的同時也考驗著企業的社會責任。深陷“瘦肉精事件”的雙匯亦曾被指推卸責任。據悉,國家發改委已經出面約談相關企業要求“暫緩漲價”,并明確表示,各類企業要加強社會責任,不得隨意搭車漲價,更不許串通漲價。
2009年12月,中國社科院發布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CASS-CSR1.0)》(下稱《指南1.0》)。目前,已有中國石化、國家電網、中國移動、南方電網、寶鋼集團等數十家大型企業在編寫社會責任報告時參考了該指南。
《指南2.0》指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應體現平衡性、可比性、時效性、可讀性和真實性原則。報告應中肯、客觀地披露企業在報告期內的正面信息和負面信息,以確保利益相關方可以對企業的整體業績進行正確的評價。報告披露的數據應得到內部控制和文件的支持,未經證實的信息或績效數據不應出現在報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