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新政: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保險統籌
來源: 新民網 瀏覽: 2398 發布于2011年05月03日
老工傷人員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日前,市人保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監察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的通知》。
圍繞將本市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要求,新政策提出進一步完善措施:取消老工傷人員納保需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協商一致的規定,明確用人單位要為符合條件的老工傷人員辦理納保確認手續;明確老工傷人員納保后新發生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待遇費用,全部由基金按時足額支付;明確原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高于本市工傷保險制度規定的部分,仍由單位按原約定支付。
老工傷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前因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形成的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一個特殊群體。去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明確提出“將130萬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的要求。據統計,本市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共有老工傷人員約3萬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納保的老工傷人員近9000人,仍由單位保障的約2.1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