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報了山東濱州等地發生的5起煤氣中毒事故,4起發生在檢維修和復產時。由此可見檢維修和復產須從嚴安全監管。
設備檢維修和復產,極易引發意外情況。所以,在檢維修和復產時須從以下三個方面從嚴安全監管,確保檢維修和參與復產的人員安全,杜絕意外情況發生。
一是對檢維修和復產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相關方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實施嚴格監管。檢維修和復產易發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檢維修和復產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檢維修和復產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流于形式;按章操作的意識不強。因此,政府的安監部門、企業的安全管理部門必須對檢維修和復產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相關方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實施嚴格監管,在培訓結束后進行嚴格的理論與實際操控的考試,考試合格的,方能參與檢維修和復產,違者從嚴懲處。
二是從嚴監管對檢維修和復產安全條件的確認。安監部門嚴格檢查確認檢維修以下主要安全條件:制定檢維修方案,明確檢維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技術措施;對檢維修人員、監護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和檢修方案現場交底;對生產裝置的工藝處理和設備滿足安全要求;用于檢維修的設備、工(器)具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要求;檢維修現場設立安全警示標志,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消防和行車通道暢通;應急救援器材、勞保用品、通信和照明設備等保證完好并滿足安全要求;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能立即停止作業,并迅速撤離作業場所;建立質量安全過程管控機制,防止致命質量隱患進入試壓或生產運行等環節;嚴格執行交接驗收手續,確保檢維修后的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從嚴確認復產時對干部職工的安全教育符合復產安全要求;確認復產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完善,確認復產申報和復產條件審查制度,對審查達不到復產條件的企業,堅決不允許復產,直到經審查驗收達到復產條件方可允許恢復生產。
三是對檢維修和復產實行全過程從嚴監護。嚴格控制檢維修作業現場的人員數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區域;杜絕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進行相互禁忌作業;減少立體交叉作業;控制節假日、夜間作業;監護人員對作業各環節實施“旁站式”安全監護。同時,檢維修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應選擇安全的工作位置,做好撤離、疏散、救護等應急準備,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發生時的人員傷亡。對復產實施從試運前檢查、試運、復產的全過程從嚴監護,以確保檢維修和復產的全過程符合安全要求,杜絕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