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專項執法檢查將全面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經營企業、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流向和利用處置情況,建立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臺賬及信息檔案,督促企業整治環境污染隱患,制定環境風險防控措施,進一步規范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防止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通知要求,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存在重大環境污染問題的,要依法予以嚴懲。同時,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對化學品企業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建立危險廢物、化學品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和全過程行政問責制,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經營業主或企業負責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對情節嚴重的,要移送有關部門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部門負責人或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