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
瀏覽: 4723 發布于2017年12月09日
2017年12月9日,江蘇省連云港市聚鑫生物公司間二氯苯生產裝置發生爆炸事故,導致裝置所在的四車間和相鄰的六車間坍塌,造成10人死亡、1人輕傷。事故直接原因是:尾氣處理系統的氮氧化物(夾帶硫酸)竄入保溫釜,與釜內物料發生化學反應,持續放熱升溫,并釋放氮氧化物氣體,使用壓縮空氣壓料時,高溫物料與空氣接觸,反應加劇,緊急卸壓放空時,遇靜電火花燃燒,釜內壓力驟升,物料大量噴出,與釜外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發生爆炸。事故的間接原因:1.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職責不清,規章制度不健全,責任制不落實,未配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開展安全風險評估,未認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風險管控措施缺失,應急處置能力嚴重不足。2.裝置無正規科學設計。該企業間二氯苯生產工藝沒有正規技術來源;也沒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工藝計算和施工圖設計;總平面布置、設備選型和安裝、管線走向等全憑企業人員經驗決定。3.廠房設計與建設違法違規。四車間廠房在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和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設計和施工;未委托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理控制;施工結束后,未經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就投入使用。4.違法組織生產。間二氯苯、硝化酸混合物、1,2,4-三氯苯、間硝基氯苯產品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違法組織生產。5.自動控制水平低。間二氯苯生產裝置保溫釜壓料、反應釜進料、精制單元均沒有實現自動控制,仍采用人工操作。6.變更管理嚴重缺失。未執行變更管理要求,擅自取消保溫釜爆破片,使設備安全性能降低;擅自更改壓料介質,擅自改造環保尾氣系統,造成事故隱患。7.教育培訓不到位。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培訓時間不足,內容缺乏針對性,培訓記錄臺賬造假,操作人員普遍缺乏化工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和基本操作技能,不清楚本崗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不能嚴格執行工藝指標,不能有效處置生產異常情況,不能滿足化工生產基本需要。8.操作人員資質不符合規定要求。事故車間絕大部分操作工均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不符合國家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強制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不能滿足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