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9”重大爆炸事故現場會即將召開
來源: 未知 作者: 劉萍 瀏覽: 4080 發布于2017年12月14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召開
江蘇連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9”重大爆炸事故現場會的通知
廳函〔2017〕5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蘇連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以下簡稱“12·9”事故)教訓,經研究,定于2017年12月17日在江蘇省連云港市召開“12·9”事故現場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王浩水將出席會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通報“12·9”事故有關情況,實地查看現場,剖析暴露出的問題,進行警示教育,深入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研究部署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
二、會議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
2017年12月17日(會期一天),12月16日報到。
(二)地點。
連云港花果山國際酒店(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98號;聯系電話:0518-81089999)。
三、參加會議人員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分管負責人和相關處室主要負責人各1名,大連市、寧波市安全監管局分管負責人,江蘇省安全監管局組織本省各市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以及重點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并統一報名。
(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中國鹽業總公司、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總部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
(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政法司、規劃科技司、統計司、監管三司、人事司(宣教辦),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有關負責人。
邀請中國化工報社、中國安全生產報社、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記者與會。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于12月14日前將參會人員回執(見附件)分別發送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聯系人及電話:張昕宇,010-64463356、64463070〈傳真〉)和江蘇省連云港市安全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劉義三,0518-85825488、85821300〈傳真〉)。
(二)會議報到當天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南京高鐵南站、南京火車站、徐州觀音國際機場、徐州高鐵東站、徐州火車站、連云港白塔埠機場、連云港火車東站安排接站,需要接站的請提前與江蘇省連云港市安全監管局聯系(聯系人及電話:騰紹科,13905136860)。
附件:參會人員回執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參會人員回執
姓 名 |
民 族 |
單 位 |
職 務 |
手 機 |
車次/航班
及抵達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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