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T-CCSAS016-2022液化烴罐區安全管理規范 :6.1.5液化烴罐區操作人員應取得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操作資格證和企業頒發的崗位操作上崗證,做到持證上崗.并定期復審。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 第41號〕規定,快開門式壓力容器操作需要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其他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操作人員無取證要求。
規范的要求與市場監管總局公告有沖突,請核實、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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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液化烴罐區安全管理規范》第6.1.5條是對有關操作人員資質、資格方面總的推薦性要求。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取證有明確要求的,可執行相關規定。
王**
請問老師:金屬冶煉企業煙氣制酸二氧化硫煙氣是否應按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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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內容,該通知適用于危險化學品單位。如果涉及二氧化硫的企業屬于危險化學品單位,則應按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
陳**
GB30871《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樣表《動火安全作業證》中動火時間自 年月日時分始至 年月日時分止,應該填寫計劃動火作業時間,還是填寫實際動火作業的開始時間和動火作業的結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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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附錄A各安全作業票中的“作業實施時間”應填寫實際作業開始時間和實際作業結束時間。如企業將“作業實施時間”視為作業計劃時間,則應在有關管理制度中、在安全作業票中明確實際作業開始時間和實際作業結束時間。
劉**
我公司專業從事抗爆涂層研發生產、抗爆工程EPC總承包。目前爆炸風險評估單位資質沒有明確要求,各家公司都聲稱可以出具評估報告,我公司一直委托有石化安全評估資質單位出具評估報告,與同行自己出報告無競爭優勢。協會認為爆爆風險評估工作是否可以無資質單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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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國家沒有對爆炸風險評估單位資質作出明確要求。
李**
15條硬措施第九條提出,“切實加強勞務派遣、靈活用工安全管理”;這個靈活用工,包不包括施工承包商?技術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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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靈活用工一般是指企業將一些重復性的、非核心的某項任務或職能的執行或服務內容轉由第三方來完成,用工形式比較靈活,包括用工時長,工人薪酬等。靈活用工可以理解為零時工。靈活用工不包括施工承包商和技術服務人員。
韓**
專家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新版的30871規定的盲板抽堵作業,一張作業票證只允許作業一個盲板嗎?同一個裝置不同位置的盲板是否可以畫在一個盲板圖上,做好不同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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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第7.11條的要求:一張安全作業票只能進行一塊盲板的一項作業。即一張盲板作業票,只能應對一塊盲板的抽或堵作業。為簡化工作程序,同一設備的不同位置的盲板作業在同一時間段內作業,可以使用同一張盲板圖,圖中對所有盲板做出清晰的編號。
李**
老師您好,GB30871規定了監護人必須考核合格,持證上崗。是要企業培訓還是必須取得專業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證?我們這邊政府要求所有監護人必須取得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是強制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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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未對特殊作業監護人培訓實施單位做出明確要求,企業可以自行培訓,也可以委托具備能力的單位進行培訓。標準也沒有要求特殊作業監護人員應取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
李**
老師:焦化等帶有冶煉的開放或半開放化工生產企業,按照GB/T50493-2019標準中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C-TWA)設定一氧化碳(一級16ppm、二級32ppm)、苯(一級1.7ppm、二級3.4ppm)等有毒氣體報警值,正常生產出爐、水熄焦過程的氣體因逸散或風吹,導致廠內有毒氣體探頭頻繁大量低濃度報警,“狼來了”安全問題凸出,給企業安全管理帶來了嚴重沖擊。請問該類型企業是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按照GB/T50493-2019標準中5.5.2之規定,有毒氣體的一級報警值按不超5%IDLH設定,二級報警值按不超10%IDLH(直接致害濃度)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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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 50493-2019)第5.5.2條的要求,有毒氣體的一級報警設定值應小于或等于100%OEL,有毒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應小于或等于200%OEL。當現有探測器的測量范圍不能滿足測量要求時,有毒氣體的一級報警設定值不得超過5%IDLH,有毒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不得超過10%IDLH。
當探測器的測量范圍滿足測量要求時,不能執行“有毒氣體的一級報警設定值不得超過5%IDLH,有毒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不得超過10%IDLH。”
張**
石化規4.1.6中的地區架空電力線路中的“地區”如何定義,是否如規定中的地區輸油(輸氣)管道一樣,指與企業無關的35KV以上的外部電力線路,企業的進線或下桿線不包含在內。現在檢查有專家提出整改搬遷我公司進線,懇請協會專家解答,幫企業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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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地區架空電力線路”應指為某一地區(某市、某區或某園區等)供電的電力線路,而不是指為某企業供電的電力線路。
張**
你好,30871-2022提到,用于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的臨時用電時間應和相應作業時間一致。那么,如果只有電焊作業,動火的開始時間,是焊工開始動火的那個時間算動火作業開始時間,還是三級配電箱送電的那個時間算動火作業開始時間?作業結束時間,是焊工停止動火的那個時間算動火作業結束時間,還是三級配電箱被停電的那個時間算動火作業結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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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動火作業票中動火開始時間,是焊工開始動火的時間;動火作業結束時間,是焊工停止動火的時間。
柴**
老師你好:
GB39800.2-2020的表1中的要求甲乙類場所配備的工作服為”防靜電、阻燃、化學品防護“服裝。怎么理解這個要求。現在我工廠的工人在甲乙類裝置中進行巡檢穿戴的是防靜電的工作服,是否需要增加阻燃及化學品防護功能呢?還是說是在進行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作業時應穿戴阻燃服,在有可能接觸到化學品的作業時應穿戴化學品防護服?
盼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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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第⒉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氣》(GB 39800.2—2020)第6.1條要求:用人單位應根據辨識的作業場所危害因素和危害評估結果,選擇相應的個體防護裝備。化學防護服一般適用于特殊場所或異常工況下作業人員或應急人員的個體防護;易燃易爆場所的操作人員,建議穿戴阻燃服。
張**
你好,臨時用電安全作業票上的作業人可以是承包商的電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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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中未對臨時用電作業人應由危險化學品企業指派還是可以由作業單位(承包商)指派做出明確要求。但臨時用電的作業人需要在危險化學品企業檢修配電箱等設備上進行接電拆電作業,承包商不應直接操作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有關設備,所以臨時用電的作業人應是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有關人員。危險化學品企業將電氣設備的日常檢修、維護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單位的,則第三方單位的電工可作為臨時用電的作業人。
武**
新版30871熱點問題解讀中“作業實施時間”中結束時間為“作業實際結束時間”。是不是說,作業審批過程中,作業實施時間的結束時間可以不寫,因為一個作業,無法精準的確定什么時候結束,有可能出現要比計劃時間早的情況。還有就是完工驗收時間怎么寫?是晚于填寫作業證上的結束時間,還是早于結束時間?之前應急局檢查中提出過作業證隱患:完工驗收時間晚于作業證上的結束時間,懷疑作業超出許可時間。個人認為:作業實施時間為計劃作業的許可時間,類似于特種作業證上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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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附錄A各安全作業票中的“作業實施時間”是指實際的作業開始時間和實際的作業結束時間,不是指計劃作業時間,所以作業結束時間應在實際作業結束時填寫。作業完工驗收時間肯定不能早于作業結束時間,只有作業結束了,才能進行驗收。作業完工驗收時間可以與作業結束時間相同,或遲于作業結束時間幾分鐘。
李**
老師您好: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中提到“精細化工生產的主要安全風險來自于工藝反應的熱風險。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要根據《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導則(試行)》(見附件)的要求,對反應中涉及的原料、中間物料、產品等化學品進行熱穩定測試,對化學反應過程開展熱力學和動力學分析。”該要求中提到原料的熱穩定性測試報告能否由原料供應商提供,其提供的熱穩定測試報告是否必須是有資質單位編制;或者由總公司統一找有資質單位對原料、中間物料、產品等等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后,分發給所屬子公司使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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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熱穩定性測試報告可以由原料供應商提供,但前提是熱穩定性測試報告出具單位必須滿足《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附件中3.3的要求。
張**
你好,吊機安裝吊籠,人在吊籠里進行高處作業,符合規范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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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沒有規范明確要求不能采用該方式作業。但基于風險管控考慮,不建議采取這種作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