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一、二級安全培訓資質機構的公示
依據《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規,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和《一、二級安全培訓機構認定標準(試行)》等規定要求,專家組對2009年資質到期的一、二級安全培訓機構進行了復審檢查。經綜合評審會議討論決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等54家機構符合復審條件,擬保留安全培訓資質;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培訓中心等4家機構不符合復審條件,擬取消安全培訓資質。現予以公示,公示日期為2009年12月18日至24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上述機構持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向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人事司反映。單位反映情況請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請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號
郵 編:100713
聯 系 人:高泉
聯系電話:010-64463082
電子郵箱:pxc@chinasafety.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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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保留一、二級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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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擬取消二級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名單 |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2009年12月28日 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