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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張*源

于2年前留言:

您好,老師。我想問一下風險辨識的問題。比如,受限空間內動火作業,涉及動火、受限、高處,那么,每張票上必須把所有的風險辨識結果都寫上去嗎?還是可以各自寫各自的,比如火票上寫“火災、爆炸、灼燙、機械傷害、觸電、其他傷害”;受限票上寫“中毒、窒息、其他傷害”;高處票上寫“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其他傷害”。風險辨識結果往往和安全措施相對應的,個人理解,各自寫各自的,并沒有問題,總的風險辨識已經齊全,沒必要所有關聯票都把全部風險寫進去。第三方檢查總說這樣不對,我想聽聽貴協會專家的意見。

回復:
您好!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的要求,企業在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開展作業危害分析,制定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按照此要求,針對整個作業活動全面辨識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可能造成的后果,可在對應的作業票上分別填寫。

石*明

于2年前留言:

鍋爐操作和脫鹽水制備不在一個車間,兩個崗位不在一起,鍋爐操作工需要取脫鹽水操作證嗎?鍋爐單元有除氧系統

回復:
您好!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41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規定鍋爐作業分為工業鍋爐司爐(G1)、電站鍋爐司爐(注1)(G2)、鍋爐水處理(G3)三個作業項目,鍋爐操作工若從事鍋爐水處理作業,應取得鍋爐水處理(G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具備水質分析、水處理設備操作和水處理設備故障排除能力。

劉*磊

于2年前留言:

新版30871規定公司固定動火區外動火作業分為特級動火、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三個級別;遇節假日、公休日、夜間或其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我們單位星期天執行單雙休制度,星期六我們正常上班,安全管理人員未缺失,是否需要升級?

回復:
您好!全國通用的“公休日”是指星期六、星期日。企業不執行全國通用“公休日”的,則企業自定的休息日為該企業的“公休日”,比如企業自定星期六正常工作、星期日休息,則星期日為公休日;如企業自定星期六星期日工作,星期一星期二休息,則星期一星期二為公休日。企業自定休息日的,應在本單位有關文件中做出明確規定。

程*飛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咨詢一個問題,根據GB50351-2014《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防火堤定義:“用于常壓易燃和可燃液體儲罐組、常壓條件下通過低溫使氣態變成液態的儲罐組或其他液態危險品儲罐組發生泄漏事故時,防止液態外流或或者蔓延的構筑物。”根據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第4.2.5條“甲、乙、丙類液體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儲罐或儲罐組四周應設置不燃性防火堤”。那么如果一個鹽酸或者液堿儲罐,建規是不需要設置防火堤。但是如果按GB50351中防火堤定義。鹽酸或液堿屬于其他液體危險品。那么就需要設置防火堤。那么鹽酸跟液堿儲罐是否需要設防火堤?儲罐到防火堤的間距是否還需要按罐壁高度一半進行設計?防火堤高度是否要按GB50351 的3.2.6條設置?

回復:
您好!鹽酸或者液堿儲罐組按照《石油化工工廠布置設計規范》(GB 50984-2014)第4.4.8條的要求,應滿足:腐蝕性液體儲罐組應設防護堤,堤內的有效容積不應小于罐組內1個最大儲罐的容積;立式儲罐至防護堤內堤腳線的距離不應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腐蝕性液體罐組內地坪、排水溝、集水坑應做防腐處理。

李*晴

于2年前留言:

咨詢一下 18種危險化工工藝中間的合成氨工藝到底算吸熱反應還是放熱反應?新版(2022)注冊安全工程師化工專業實務教材中列為放熱反應,但是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將其列為吸熱反應.請給予明確答復.

回復:
您好!合成氨反應為放熱反應。 合成氨的反應機理為氫氣和氮氣在高溫、高壓和催化劑條件下發生反應生成氨,其主要反應方程式為: 3 H 2+N 2? 2 NH 3 3×436kJ/mol 946kJ/mol 2×3×389kJ/mol 斷鍵吸熱量為:3×436+946=2254kJ 成鍵放熱量為:2×3×389=2334kJ 斷鍵吸熱<成鍵放熱,所以,該反應為放熱反應。降低溫度有利于向正反應方向進行。但是,因為該反應在低于某溫度臨界點以下時反應速率極低,不能滿足工業化生產的需要,為了提高反應動力學以達到目標轉化率,反應需要在催化劑的輔助下分別在400-500 ℃和10-30MPa的較高溫度和壓力下進行,開工加熱爐僅在開工初期提供必要的起始反應溫度。

張*亮

于2年前留言:

你好,想咨詢一下,甲類車間,24V的儀表外殼是否需要做保護接地?

回復:
您好!(1)雖然現有標準規范中沒有明確甲類火災環境內的儀表接地要求,還是要考慮避免形成點火源的因素。《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3.0.1條提及的爆炸下限、閃點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2)《石油化工儀表接地設計規范》(SH/T 3081-2019)第4.1.5條,在爆炸危險環境中,非本質安全系統的現場儀表金屬外殼,金屬保護箱,金屬接線箱應實施保護接地,本質安全系統的現場儀表金屬外殼,金屬保護箱,金屬接線箱可以不實施接地。

王*菊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想咨詢一下,石油煉化裝置新建開工,管線設備氮氣置換合格標準是多少?是按“《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5.3.2 :1)當被測氣體或蒸汽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于0.5%(體積分數);當被測氣體或蒸汽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不大于0.2%(體積分數)”這個動火分析合格判定指標執行嗎?

回復:
您好!不太清楚“裝置新建開工,管線設備氮氣置換”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為了動火作業,則應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第5.3.2條款的可燃氣體分析標準。

徐*佑

于2年前留言:

你好,咨詢一下一級動火和特級動火的有效期為8小時,作業期間的中斷時間(我們公司的制度規定和現場實際情況是上午11點30分時至下午14時除崗位操作人員正常上班外其他所有人員都下班休息,沒到上班時間進入不了生產區)能計算在內嗎?

回復:
您好!一般情況下作業中斷時間應包括在作業票有效期時間內,因作業是否會中斷、中斷多長時間都具有不確定性。如果企業有明確的作息制度,每天的作業中午一般都會中斷的,則建議在安全作業票中也將作業時間分為上午段和下午段,并在特殊作業有關管制文件中對此做出明確規定,則可以不把中間中斷的時間計算在作業票的有效期內。

秦*鵬

于2年前留言:

我公司有一座500m³的苯乙烯儲罐,按照要求設置了冷凍系統,苯乙烯液相溫度在20℃以下,但是氣相溫度大多在25℃,即使液相溫度在10℃以下,氣相也在20℃也上。請問專家符合sht3007-2014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規范中苯乙烯溫度在5—20℃的要求嗎,該規范溫度是指氣相還是液相?

回復:
您好!該規范所指的儲存溫度應為液相溫度。 苯乙烯儲罐多數采用設置了氮封設施的拱頂儲罐存儲,氣相溫度一般測量的都是氮封氣體的溫度,與環境溫度接近或略低于環境溫度,其液相因設置了冷凍水循環系統,所以溫度較低,能夠控制在20℃以下。根據《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規范》(SH/T 3007-2014)第3.3條規定的可燃液體儲存溫度的確定原則,也表明該儲存溫度應為液相儲存溫度。同時,按照《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規范》(SH/T 3007-2014)第5.4.6條的要求,儲罐應設溫度測量儀表。浮頂罐和內浮頂罐上的溫度計,宜安裝在罐底以上700mm~1000mm處。固定頂罐上的溫度計,宜安裝在罐底以上700mm~1500mm處,罐內有加熱器時,宜取上限,無加熱器時,宜取下限。

y*n

于2年前留言:

蒸餾塔各層平臺作業(拆除保溫及人孔),且平臺護欄在1.2米以上,是否需要開具高處安全作業票,如果不需要,是否開具檢維修作業票就可以?如果低于1.2米,但滿足GB4053.3要求的,是否需要開具高處 安全作業票?如果不需要,是否開具檢維修作業票就可以?如果護欄高度不能滿足GB4053.3要求,是不是就必須開具高處安全作業票? GB4053.3中5.2欄桿高度 5.2.1 當平臺、通道及作業場所距基準面高度小于2m 時,防護欄桿高度應不低于900mm。 5.2.2 在距基準面高度大于等于2 m 并小于20 m 的平臺、通道及作業場所的防護欄桿高度應 不低于1050mm。 5.2.3 在距基準面高度不小于20m 的平臺、通道及作業場所的防護欄桿高度應不低于1200mm。

回復:
您好!設備設施的平臺護欄符合標準的,在平臺上的有關作業可不按高處作業管理,不需辦理高處作業票,是否需要辦理設備檢修作業票,可執行企業內部有關規定。如果作業人員在平臺又使用梯子等其他工具或其他方式距離平臺有一定墜落高度的高處作業,有從平臺墜落風險的,應辦理高處作業票。

冉*陵

于2年前留言:

您好,老師。我這里存在一些疑問,作業票中作業申請單位與作業單位的填寫。假如承包商A單位,危險化學品企業某一部門B,①在辦理動火作業票時:作業申請單位、作業單位、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意見、所在單位意見該由誰來填寫;②在辦理受限空間作業票時:作業申請單位、作業單位、作業負責人、作業人、作業負責人意見、所在單位意見該由誰來填寫;③在辦理盲板抽堵作業票時:申請單位、作業單位、作業負責人、作業人、作業負責人意見、所在單位意見該由誰來填寫;④在辦理高處作業票時:作業申請單位、作業單位、作業負責人、作業人、作業負責人意見、所在單位意見該由誰來填寫;⑤在辦理吊裝作業票時:作業申請單位、作業單位、吊裝作業人、所在單位意見該由誰來填寫;⑥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時:申請單位、用電人、作業人、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意見、用電單位意見該由誰來填寫;⑦在辦理動土作業票時:申請單位、作業單位、作業負責人該由誰來填寫⑧在辦理斷路作業票時:申請單位、作業單位、作業負責人該由誰來填寫。或者能不能根據各類作業給我們提供一個票的填寫模板(包括有承包商施工或者公司自己內部施工的)因為這一塊很容易搞混淆,檢查時也非常重視這一塊,做不好就是重大隱患。謝謝了

回復:
您好!以上問題性質類似,做統一解答如下: (1)“作業單位”是指具體實施特殊作業的單位,可能是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某單位,也可能是承包商。 (2)“作業所在單位”是指危險化學品企業中特殊作業現場所在的單位。 (3)“作業申請單位”是指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某一單位,而不應是承包商。“作業申請單位”可能是企業的如下單位: “作業申請單位”可能是作業所在單位,如某生產車間要在本單位轄區內進行受限空間、高處作業等,則“作業申請單位”為該生產車間;作業人員可能是該車間自己的員工,也可能是承包商等外來人員, “作業申請單位”可能是作業單位,如某生產車間自己的員工要進行受限空間、高處作業等,不涉及承包商等外來人員,則“作業申請單位”為該生產車間,也是作業單位。 “作業申請單位”可能是非作業所在單位,如企業的儀表車間要對某生產車間轄區內儀表進行檢修,需要高處作業,則“作業申請單位”即為企業的儀表車間。作業單位則可能是儀表車間或承包商。 (4)作業負責人,是指作業人員中的負責人,如組長、隊長等,不一定是作業單位的負責人。 (5)作業人,就是直接實施作業的人員。臨時用電作業票中“作業人”是指危險化學品企業中接電、拆電的電工。 (6)用電人:使用電氣設備實施作業的人員。 (7)用電單位:使用電氣設備實施作業的人員的所屬單位。或許是承包商,或許是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某單位。 安全作業票中以上內容由相應的人員來填寫。

吳*春

于2年前留言:

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及評估導則(2017年1號文),對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單位的專業能力和資質進行了相關要求。請問作為企業內部的工藝安全實驗室,測試對象只限于企業內部的工藝及化學品,該實驗室的資質有相關要求嗎?也必須有CNAS資質嗎?

回復:
您好!企業內部的工藝安全實驗室按企業自己的管理制度或者質量控制程序執行即可,但需注意屬地應急局的相關要求。

顧*龍

于2年前留言:

我司是一家氯堿企業,現自建有一套含氯有機廢氣廢液焚燒裝置,焚燒后的高溫煙氣通過三級水噴淋進行洗滌,由于焚燒后的廢氣中含有HCL,洗滌后的酸性焚燒我司中和調節后回收至化鹽工序再利用,向協會領導咨詢這種情況下:一、這部分酸性廢水是否需要按照副產鹽酸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二、這部分酸性廢水是否需要按照副產鹽酸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

回復:
您好!關于危險化學品登記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具體請咨詢當地應急管理部門。

陶*歡

于2年前留言:

您好,想咨詢一下關于受限空間氣體分析的問題: 我公司在廠區內正建設一處環保項目,正處于施工階段,目前已建成兩個20多米高的塔,塔體與周圍介質/裝置/設備均無相連的工藝管線(整個施工現場也是與周圍環境相隔開),也并不存在可燃、有毒有害的介質,塔內的介質目前就是空氣,內件施工安裝需要進入塔內作業,工人進入塔內一層作業面施工,這樣不存在其他可燃有毒氣體的情況下還需要辦理受限空間作業票嗎?如果需要辦票那氣體分析需要分析上、中、下部嗎?

回復:
您好!建設項目距離現有可能散發可燃有毒氣體的生產裝置較遠(距離大于30米),則項目建設時期的作業活動不適用于GB 30871。建議:如果項目建設過程中塔等設備內部結構較復雜,則宜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證,視情況可不進行有毒氣體分析。

陶*歡

于2年前留言:

您好,想咨詢一下關于動火作業票的問題: 查閱了30871-2014和山東省魯安監函字〔 2015 〕 79 號文,關于動火作業的要求,上面都有具體條款明確了可燃氣體的分析合格標準,但是資料性目錄(作業票樣式)上均沒有強制性要求動火作業票票面分析合格一欄必須有可燃氣體分析合格標準限值這一項內容,請問這項內容是必須要體現在作業票面上嗎?

回復:
您好!《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沒有明確要求動火安全作業票中必須明確可燃氣體分析合格標準。企業可自行確定是否要在動火作業票中設置可燃氣體分析合格標準。

劉*祥

于2年前留言:

《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中5.2.13“氧氣瓶與乙炔瓶的間距不應小于5m”,不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中16乙炔/安全措施/操作安全/(5)“——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兩瓶之間的距離應超過10m”的規定。

回復:
您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為規范性文件,且《通知》中明確了“供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參考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為國家標準,且經過多年的實際工作驗證,“氧氣瓶與乙炔瓶的間距不應小于5m”是滿足動火作業時的有關安全要求的。

武*生

于2年前留言:

油庫以及生產企業內部的儲運罐區需要工藝、設備、儀表、電氣專業人員每天至少兩次進行隱患排查嗎?

回復:
您好!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第3.2.1條要求:基層車間(裝置)直接管理人員(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這里的“裝置現場”包括生產裝置現場、罐區和倉庫等現場。

許*軍

于2年前留言:

您好。新版的GB30871-2022 中的動火安全作業票“安全管理部門意見”欄,能否授權給生產部門取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的兼職安全員審核簽字?

回復:
您好!《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附錄中各安全作業票的內容是供企業參考的,不是必須強制執行。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行明確特殊作業票的審核審批單位/人,但應采取有關措施確保特殊作業票的審核審批單位/人具備相應的能力、權限。

石*明

于2年前留言:

老師好,我公司氫氣用于微量有機過氧化物反應(鈀系催化劑),原料過氧化物含量小于3000ppm,氫氣用量10~20kg/h,氫氣由外管網供給,沒有壓縮機。如果外管網氫氣停供,后續流程有臺熱分解反應器,會把過氧化物分解掉。與公布的重點監管工藝差別較大,在重大危險源評估和現狀評價時是否要列為加氫工藝。

回復:
您好!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附件2中明確了“加氫是在有機化合物分子中加入氫原子的反應,涉及加氫反應的工藝過程為加氫工藝”,文件中同時列出了加氫工藝的危險特點。如果貴公司的生產符合文件的相關要求,則屬于加氫工藝。

吳*喜

于2年前留言:

請問老師: 寧夏貝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生產硝基胍的一家企業,成品硝基胍含水20%,所以企業認為是生產易燃固體的企業(工業用硝基胍-HGT5399-2018)。在今年四清零時,本人負責檢查人員清零,要求生產爆炸品崗位人員要求“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但最后按“工業用硝基胍-HGT5399-2018”標準,該企業按生產易燃固體進行了處理(因為企業硝基胍生產崗位人員沒有一人符合條件)。本人從5月5日到現場一值很糾結這個問題,生產硝基胍裝置跟產品是兩個概念,因為危險性在生產裝置上,不在產品上,我這個認識正確嗎?

回復:
您好!一個生產裝置的危險性主要來源于裝置可能涉及的原料、中間產物和產物的危險性和生產操作條件。硝基胍生產裝置的危險性主要來源于硝基胍的爆炸性。